七卷。《附录》一卷。明彭韶(1430-1495)撰。彭韶,字凤仪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天顺元年(1466)进士,授刑部主事,迁员外郎,累官至刑部尚书。著有《政训》。韶所著诗文曾编成《从吾滞稿》,后改名
三十二卷。清许梿等撰。许梿,字珊林,浙江海宁州人。道光进士。曾任山东平度州知州。是书卷一为名例,卷二为吏律职制、公式,户律户役,卷三为户律田宅、婚姻,卷四为户律婚姻、仓库、课程、钱债、市廛,礼律祭祀、
一卷。参见《心传录》。
二十四卷。明刘绩(生卒年不详)。刘绩,字用熙,江夏(今湖北武汉市武昌)人,著有《三礼图》。由于《管子》一书多用古字,且有错字、别字,原注也有许多漏洞,因此刘绩作了适当的改正、补注。虽然刘绩所做的工作成
内篇一卷。外篇一卷。清曹庭栋(生平见《易准》)撰。此书分内外三篇,内篇琴律正变倍半之理,及定徽转调之法。外篇则荟萃古今琴说,而以己意断其是非。按管律与弦度,其生声取分本不相通,以律合琴,本原己错了,但
三卷。清杨恩寿(详见《词余丛话》)撰。此书与《词余丛话》体例相同。卷一为“原律续”,卷二为“原文续”,卷三为“原事续”,分别谈声律、评曲文、记本事及掌故。所举撰者、曲名,有“曲录”未备者,但考核不详。
一卷。清陆锡熊撰。陆锡熊(1734-1792),字健男,号耳山。上海人。乾隆辛巳(1761年)进士,壬午(1762年)召试授中书,癸巳(1773年)由刑部郎中改翰林院侍读,官主左副都御史。曾奉命编《通
二十卷。宋邵伯温(详见《易学辨惑》)撰。又称《邵氏闻见录》。书成于高宗绍兴二年,后由其子邵博整理传世。全书二十卷,约十二万字。前十六卷记宋建隆迄南宋绍兴初年故事,对王安石变法始末及主要人物思想、言论、
不分卷。清张燕昌撰。张燕昌(约1769-1839),字苞堂,又字仲鱼。浙江海盐人。乾隆四十二年(1777)优贡,嘉庆元年(1796)举孝廉方正。书以五音分册。首有王杰、朱琰、杭世骏等人序言及钱大昕、魏
一卷。清胡秉虔撰。胡秉虔字春乔,安徽绩溪人。本书多本王鸣盛《尚书后案》和江声《尚书集注音疏》之说,其中尤以江氏之说为多。如“太康失邦,昆弟五人,须于洛汭,作五子之歌”,胡氏引江声云:“太康,启之子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