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书辨疑
一卷。清刘青芝撰。刘青芝字芳草,襄阳(今属湖北省)人,雍正甲辰进士。其所撰《尚书辨疑》一卷,只有九条。书前有刘华岳序,后有刘青芝自识。刘青芝以其所疑者,向其好友王尔缉、周伯章询问,周、王二人都回答他说,所持义不必相同。大抵斟酌孔、蔡之短长,而参以刘青芝自己的见解,为本书特色。书后附有周伯章、王尔缉来书,以及刘青芝的回信。本书完成于康熙己亥,其后二十余年,方始印行。有乾隆己未(1739)刊本。
一卷。清刘青芝撰。刘青芝字芳草,襄阳(今属湖北省)人,雍正甲辰进士。其所撰《尚书辨疑》一卷,只有九条。书前有刘华岳序,后有刘青芝自识。刘青芝以其所疑者,向其好友王尔缉、周伯章询问,周、王二人都回答他说,所持义不必相同。大抵斟酌孔、蔡之短长,而参以刘青芝自己的见解,为本书特色。书后附有周伯章、王尔缉来书,以及刘青芝的回信。本书完成于康熙己亥,其后二十余年,方始印行。有乾隆己未(1739)刊本。
二册(涵芬楼影印本)。清钱大昕(1728-1804)撰。大昕字晓徵,号辛楣,又字竹汀,江苏嘉定人。著名文字音韵学家。著有《十驾斋养新录》、《潜研堂文集》、《潜研堂金石文跋尾》、《金石文字目录》等。此书
一卷。元胡天游(?-1367)撰。天游名乘龙,以字行。号松竹主人,又号傲轩。岳州平江(今属湖南)人。生当元季乱世,隐居不仕。邑人艾科为其作传,传称其七岁能诗,已具作者风力,名籍籍一时,视伯生、子昂,不
一卷。不著撰者。辑佚书,清马国翰辑。此书系从《太平御览》中辑出。马氏以为此乃隋时人所作,作者已考。书中首节载龟兹、天竺、康国、疏勒、安国、高丽等乐,并列举其乐器名称、种数、每部乐工人数、乐曲名目等内容
一卷。清任大椿撰。任大椿(17381789)字幼植,号芝田,一作子田,江苏兴化县人。乾隆三十四年(1769年)进士,授礼部主事,转郎中,迁陕西道监察御史,充《四库全书》馆纂修官。精名物训诂。辑《小学钩
一卷。宋范公偁撰。范公偁是范仲淹之后,苏州吴县(今苏州)人。生卒年及仕履生平情况均不详。其书多颂祖德,是作者在绍兴丁卯、戊辰年间,听其父所说,故书名《过庭录》。书中也论及诗文与轶闻杂事等。语言淳厚朴实
一百零二卷。清曾廉(1857-?)撰。廉字伯隅,湖南黔阳人。光绪举人。曾在家乡办爱莲书院。政治上反对戊戌变法。此书以《元史新编》为蓝本,讲究所谓“春秋之义”,认为文义可以错而歧,是非不可曲而淆。计本纪
五十四卷,首四卷。清乾隆帝敕撰,方略馆编纂。记第二次西藏与廓尔喀(今尼泊尔)边境事件,亦记乾隆“十全武功”最后一部要籍。自乾隆五十六年(1791)八月始,至五十八年十月止。《钦定巴勒布纪略》姊妹篇。内
十二卷,首一卷,清庄成纂修。庄成,乾隆年间任安溪县知县。安溪之有志,自正德始。后重修于嘉靖八年。三修于嘉靖三十一年汪瑀。四修于顺治十三年。五修于康熙二十年。庄成任县令后,以邑志又数十年未修,故重纂辑成
二十卷。《录余》二卷。《诗集》八卷。诗余四卷。清陆求可(1617-1679)撰。陆求可,字咸,号密庵,山阳(今属江苏淮安)人。顺治十二年(1655)进士,授河南裕州知州,官至刑部员外郎、布政司参议。著
四卷。《待轩诗集》一卷。清王绍周撰,王绍周,字复先,山东安丘人,生卒年不详。隐居不仕,喜为宋儒之学。此集凡四卷。首有王心谦、王在宣二序,及其小传,分体以四言、五言古、七言古、五言律、七言律、五言长律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