韦保
明景泰年间苗民起义首领。四川草塘(今贵州瓮安)人,苗族。景泰三年(1452),与※黄龙等率苗民起义。与贵州臻、剖、五坌等地苗民联合攻播州西坪、黄滩等地屯营。被提督蒋琳、总兵官都督方瑛等镇压。五年(1454)四月,被俘。六月,械送京师,遇害。
明景泰年间苗民起义首领。四川草塘(今贵州瓮安)人,苗族。景泰三年(1452),与※黄龙等率苗民起义。与贵州臻、剖、五坌等地苗民联合攻播州西坪、黄滩等地屯营。被提督蒋琳、总兵官都督方瑛等镇压。五年(1454)四月,被俘。六月,械送京师,遇害。
见“阿剌山卫”(1226页)。
书名。一称《哈密至准噶尔路程》。不分卷。作者及成书时间不详。据近人推测,似为雍正十二年(1734)侍郎傅鼐、学士阿克敦出使时其随员所记。叙事始于十二月二十三日,迄于正月二十八日。首站始于额尔特木尔,末
亦作都木达洪。蒙古语音译,意为“中等地位者”、“普通人”、“无职务者”。蒙古社会平民阶级中的中等户。一般不担任官职,拥有一定财产,少数拥有家仆。平时是封建领主征用实物的主要对象,战时充当骠骑兵,装兜兵
见“怯台”(1500页)。
东魏、北齐大臣。字德远。河南洛阳人。鲜卑元氏(拓跋氏)。代王※拓跋什翼犍七世孙(一说六世),元晞之子。初任员外散骑侍郎,后授太尉东閤祭酒。以天下方乱,解官隐于林虑山(今河南林县西)。东魏武定(543—
清代维吾尔族地方官名。又译帕啻沙卜伯克、帕提沙布伯克。维吾尔语。职司巡察,缉捕违法、偷盗者,并管理监狱等事务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定为六、七品。光绪十三年(1887)废。参见“伯克制度”(1091
藏传佛教寺院。在青海玛沁县。初名“扎西功德林”(吉祥广安寺),后改名“甘丹扎西迥尼”(具善吉祥源地),又称“嘉祥寺”。青海黄河沿岸最著名之格鲁派寺院。为色拉寺属寺。乾隆三十四年(1769),由在色拉寺
1784—1843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三十九任堪布。藏族。生于钟接之达合拉家族。入拉卜楞寺学完五部大论后,享有盛誉。获多然巴学位,立宗辩论结业后,转入密宗学院熟记密集仪轨,任扎仓格贵。道光四年(1824
北宋时西凉府(今甘肃武威)吐蕃六谷部首领潘罗支所建。潘罗支附宋抗击党项,屡受宋封赏。疆域北至今甘肃民勤县沙碛,西接甘州(今甘肃张掖),南至祁连山北麓,东南至今甘肃天祝一带。景德元年(1004),为阴附
即“古代蒙古汗统大黄史”(444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