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都抹阶
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。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,“阿都”意为“主人”,“抹阶”即一种食用棕类乔木林(俗称“达谢”,经加工提取树干中的淀粉供食用)。专指为主人拨给“抹阶”林地经营管理的人役。其林产品供主人家食用,亦可留少量自用。经营的林地无年限规定,甚至可代代相传。但主人也可随时收回。
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。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,“阿都”意为“主人”,“抹阶”即一种食用棕类乔木林(俗称“达谢”,经加工提取树干中的淀粉供食用)。专指为主人拨给“抹阶”林地经营管理的人役。其林产品供主人家食用,亦可留少量自用。经营的林地无年限规定,甚至可代代相传。但主人也可随时收回。
发行钞币的本金。历代有之,元沿之。中统元年(1260),忽必烈即位初所印通行交钞,以丝为本,银50两易丝钞1000两,诸物之值,并从丝例。是年十月,改行中统元宝交钞,以银为本。两贯同白银1两。户部发给
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。万历四十六年(1618),噶玛登迥旺布执政后,命白色瓦在原有法典※《十五法》中增入“异族地区律”一条,故名。参见“十五法”(8页)。
?—1344元代云南大理第九代总管。亦称信苴光。白族。大理人。※段隆子(一作※段义子)。元惠宗至元元年(1335,一作元统元年,1333)继任大理总管。同年,吐蕃兵攻入云南,遂率大理军败之于河尾关(今
见“西倾山”(698页)。
见“元恪”(228页)。
参见“桑昂曲宗”(1965页)。
达斡尔族的传统食品之一。糕点的一种。达斡尔语音译。制法:将稷子米面拌以稠李子或山丁子(均为野果)面,加糖拌牛油后压成糕片的食物。达斡尔族多于年节制作、食用,也是婚丧时用以款待客人的食品。
见“耶律撒剌”(1323页)。
明代藏区土司名。洪武年间(1368—1398)置。史载永乐四年(1406)三月,命陇答头目结失古加之子巴鲁为指挥使,赐诰命及银、币等物。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西南境。其官员巴鲁奉朝命协同护教王
隋唐时青藏高原古部落名。或谓即“bod”及“phyva”之对音。一说为西羌的一支。《隋书·附国传》:“附国者,蜀郡西北二千余里,即汉之西南夷也”。其辖地约当今四川西部及西藏昌都以东。有民2万余户。王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