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林花
?—1533
明代广东瑶民起义首领。广东阳春县人。瑶族。嘉靖十年(1531),与黎广雄于阳春西山聚众起义。翌年,率众1700余人一举攻陷高州府及茂名县,杀贪官,夺银库,德庆、新兴等地瑶民纷纷响应,地方官府无从措办。嘉靖十二年(1533)正月,明廷令提督军务兼理巡抚兵部右侍郎陶谐、总兵官征蛮将军仇鸾驻镇两广,调兵6万3千,分3路进剿。于西山率义军与官军进行激烈战斗,后被俘遇害。
明代广东瑶民起义首领。广东阳春县人。瑶族。嘉靖十年(1531),与黎广雄于阳春西山聚众起义。翌年,率众1700余人一举攻陷高州府及茂名县,杀贪官,夺银库,德庆、新兴等地瑶民纷纷响应,地方官府无从措办。嘉靖十二年(1533)正月,明廷令提督军务兼理巡抚兵部右侍郎陶谐、总兵官征蛮将军仇鸾驻镇两广,调兵6万3千,分3路进剿。于西山率义军与官军进行激烈战斗,后被俘遇害。
见“那色波”(930页)。
见“别里古台”(1070页)。
元朝法酒。蒙古语音译。用以处死“犯人”。据叶子奇《草木子》记载,“法酒,用器烧酒之精液取之,名曰哈剌基”。该酒从葡萄酒中炼制,色清如水,冬不结冰,故以是否结冰辨其真伪。有剧毒,“饮之则令人透液而死”。
渤海国宗王。第十一世王※大彝震子。彝震在位时(830——857),奉命入唐朝贡(一说在公元838年),带回唐文宗敕大彝震书,书中称彝震“遵礼仪而封部和乐,持法度而渤海晏宁”;在列举给渤海官员赐物的名单
突厥汗国官号。其意谓“肉”。《通典·突厥上》:初,突厥官号,“几有十等,或以形体,或以老少,或以颜色须发,或以酒肉,或以兽名。”突厥“谓肉为安禅,故有安禅具泥,掌家事如国官也。”
参见“泐史”(1138页)。
黑龙江省嫩江人。字敦甫。蒙古族。对数学颇有研究,取得显著成绩。清光绪年间(1875—1908),撰有数学书《贻笑大方算草》(又名《少广章初编》),主要讲述造表开平方,列有3个开方表,举例说明其用处。依
见“二十四史”(6页)。
参见“壮歌”(889页)。
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。正统(1436—1449)后设。《满洲源流考》改作扎哈喇哈卫,并说清代有扎哈喇哈峰,在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东南900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