诏匾勐
清代云南西双版纳※召片领(意为“广大土地之主”)。又作召匾勐。傣族。车里宣慰使※刀木铸子。康熙二十三年(1684)父卒,清廷委其为宣慰使,年方4岁,由母蝶宇摄政。年22岁始亲政。在职40年,雍正二年(1724)卒。
清代云南西双版纳※召片领(意为“广大土地之主”)。又作召匾勐。傣族。车里宣慰使※刀木铸子。康熙二十三年(1684)父卒,清廷委其为宣慰使,年方4岁,由母蝶宇摄政。年22岁始亲政。在职40年,雍正二年(1724)卒。
唐代奚(又作库莫奚)族部落名。是名见于《新唐书》。《新五代史》和《五代会要》记为啜米部。活动于饶乐水(今西辽河上游西拉木伦河)南部一带。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(648),奚族部落联盟首领※可度者率众附唐,
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区官名。维吾尔语音译,意为阿奇木首领官。据说在喀什噶尔(今喀什)和库车一带,是指衙门下级官员、士兵或警察。
见“耶律察割”(1323页)。
制科名。宋代作博学宏词。清廷以征朝野汉文士入翰林的科目。康熙十七年(1678),圣祖玄烨下诏开科。命内外各大臣举荐学行兼优、文词卓越者,不论已仕未仕,各就真知灼见为请,令赴礼部报名候试,定期于殿廷考试
清代新疆乌什军政长官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置。驻乌什。三十年(1765),迁喀什噶尔参赞大臣、帮办大臣来驻,改称乌什参赞大臣。五十二年(1787)复旧制。衙署有章京2员、笔帖式2员、委笔帖式4员、
藏族部落名。为“羌日六部”之一。在西藏那曲县境内。“桑雄”藏语音译,意为“广阔平原”。下辖阿巴、托如、玛尔庸、苏尔巴、森巴、扎江、森巴达孜玛、甘丹、赛东9个小部落,故称“桑雄格尔雄古”即“桑雄九部”。
刻石。清康熙五十九年(1720)定西将军噶尔弼撰文并书。刻于拉萨布达拉东山崖上。碑末由噶尔弼及议政大臣伍格、云南鹤丽镇总兵官赵坤、四川永安协副将岳钟琪共同署名。碑文记述噶尔弼于康熙五十七年(1718)
见“仲译钦布”(799页)。
见“噶桑图登丹贝尼玛”(2505页)。
古地名。中国历史上首都或陪都的建号。所在因朝代或时间不同有异。自东汉都洛阳(今河南洛阳市)后,因西汉都长安(今陕西西安市),遂以方位称洛阳为东京,北周、隋、唐因之。唐宝应元年(762)置五京(五都)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