萨巴
见“撒八”(2490页)。
见“撒八”(2490页)。
495—537北魏、西魏大臣。字法寿。先世属高车(敕勒)斛斯部,为莫弗大人,归北魏后以部为氏。初居代北,广牧富昌(今内蒙古准格尔旗东南)人。左牧令斛斯敦子。以河西不宁,携家投尔朱荣,任都督府铠曹参军。
见“屈列”(1545页)。
即“驼鹿”。其名来源于其颈下鬃似“马缨”,蒙古语称马缨曰“达犴”。详见“驼鹿”(1554页)。
伊斯兰教著名古寺之一。又称光塔寺。俗称狮子寺、龙凤寺。位于广州。与泉州清净寺、杭州真教寺、扬州清真寺并称为中国东南地区四大古寺。相传始建于唐贞观年间,一说建于宋代,元朝至正十年(1350)以及明清两代
书名。清金德纯(祖籍辽宁辽阳,汉军正红旗人)撰。不分卷。该书叙述八旗制度之起源及阀阅之等、爵秩之序、春秋讲武之政与赏罚之法等。行文简明扼要。对研究满族社会历史有参考价值。有《昭代丛书》、《学海类编》及
赫哲语音译,亦作“法雅古”,意为“转生的灵魂”。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。赫哲人旧时相信,人有3个灵魂,其为第3个灵魂。传说它是管转生的神所赋与,有创造来生的能力;人死后它离开死者的肉体,转
见“避暑山庄”(2566页)。
民族史书。清毛奇龄(1623—1716)撰。此为《西河合集》本《蛮司合志》一书之8—11卷。王崧《云南备征志》收此4卷,题曰:《云南蛮司志》。首载总叙,为云南诸土司之拾捕、安辑、授职、习俗之大略,与四
高句骊国官号。其名始见于《北史》,为高句骊国12等级“大官”中之第三级官名,位在※“太大兄”之下,※“小兄”之上(《新唐书》列为第六级),与诸官分掌内外事,此前史书不见其名。
渤海王国大臣。一作高赏英。唐大和七年(833),官至同中台(一作书)省右平章事。是年正月,奉大彝震命朝唐,谢册命。随行有彝震派遣入唐学习生徒解楚卿等3人,经其向唐奏请,同至长安学习。大仁秀时所遣入唐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