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玉山
清代云南班洪地区第二代班洪王。佤名“达尖准”。同治、光绪年间人。承其父※达本位,继续加强班洪地区的统一事业。光绪十七年(1891),奉清廷命,参与调解勐角、勐董傣族土司矛盾案。因功,赐姓胡,汉名玉山,封为班洪土都司,世袭。通过封赐,加强了胡姓对该地区的统治,促进其封建化过程。
清代云南班洪地区第二代班洪王。佤名“达尖准”。同治、光绪年间人。承其父※达本位,继续加强班洪地区的统一事业。光绪十七年(1891),奉清廷命,参与调解勐角、勐董傣族土司矛盾案。因功,赐姓胡,汉名玉山,封为班洪土都司,世袭。通过封赐,加强了胡姓对该地区的统治,促进其封建化过程。
清代帝王于年节设筵招待宗室之称。小型者,设于奉三无私,常以皇子、近支诸王公列席;中型者,设于西苑(即北京紫禁城西华门外御苑)丰泽园内惇叙殿,或于圆明园正大光明殿。惇叙殿宴例:届日,陈设中和韶乐、丹陛大
见“罔留”(1429页)。
清代有关郭罗克藏族的各项规定。乾隆九年(1744),经川陕总督公庆奏准,内容为:郭罗克各寨穷苦者有牛无资,可酌量借给;打牲立期制,每年五六月打牲一次,九至十二月在本境近地打牲,按寨分班,每起多至10名
藏语音译。西藏地方铸造的铜币之一。面值作藏银5分。1909、1913、1918、1922年先后铸造发行。1918年铸造者较1913年以前铸造者重量轻,正面铸狮子图形,背面中央铸面值“五分”字样。称前者
古族名。见《新唐书·南蛮传下》。为汉晋时期※闽濮(即缅濮)、※躶濮之一部。今孟高棉语系布朗、佤、德昂等族的先民。因其民有文面之俗,故称。汉晋时期与濮人(永昌濮)、百越人及其他种人交错居于云南永昌郡(治
约1580—1642清初大臣。满洲正白旗人。姓纳喇氏。叶赫贝勒※金台石族子,太宗※皇太极舅。清太祖努尔哈赤灭叶赫时,率所属来归,授佐领。后金天命六年(1621),从征明奉集堡、辽阳,论功授一等轻车都尉
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年号。1312—1313年,凡2年。
匈奴官名。冒顿单于(前209—前174年在位)时始置,分左右。为单于十大重要辅臣之一。位在左右大将之下,左右大当户之上。其号世袭,各有分地。左大都尉驻匈奴东部,右大都尉驻西部。分别统军,指挥作战,为匈
清代八旗组织的三个组成部分之一。俗称汉军八旗。与八旗满洲、八旗蒙古构成八旗组织的整体。汉军,满语作“乌真超哈”,意为重兵即炮兵。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(1615)创建八旗组织时,将降附的部分汉
南北朝时雍州少数民族的总称。以地名为族称。※廪君或※槃瓠之后裔。分布在今沔水流域中游,湖北、河南、陕西三省交界地区。南朝宋置宁蛮校尉以领之。刘宋雍州刺史刘道产善抚其众,故原不服官者,莫不款服。蛮无徭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