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粟毒
见“比粟”(189页)。
见“比粟”(189页)。
清代※御前大臣。参见“郭齐哈摆牙喇壮大”(1905页)。
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之一。参见“张秀眉”(1180页),“咸同起义”(1617页)。
清代新疆地名。见《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》等书。又作哈尔噶里克。《清史稿》作哈哈里克。原为清朝叶尔羌办事大臣所属城南回庄,设有五品阿奇木伯克。光绪九年(1883),置叶城县,隶莎车府。即今新疆塔里木盆地南
明军征讨麓川思氏土司的战役之一。洪武十七年(1384),麓川(治今云南瑞丽)傣族首领思伦法遣人入朝贡方物,并献元朝所授宣慰使司印,以示诚服,受封为麓川平缅宣慰使司宣慰使,兼领元之麓川、平缅两路之地,势
蒙古族、满族传统吹管乐器。亦称龙头笛。起海于元朝以前,为民间乐器,以木制或竹制。元代,纳入宫廷乐器。《元史·礼乐志》载:“龙笛,制如笛,七孔,横吹之,管首制龙头,衔同心结带”。其后仍在民间流行。清代亦
敦煌吐蕃藏文文献,见《敦煌吐蕃文献选》伯字134号卷子。全卷50行。为吐蕃末代达磨赞普的礼佛发愿文。当写于公元836—842年间。卷首载:“赞普天子乌东甸(即达磨赞普)之功德发愿”。卷尾四个汉字为“赞
书名。清缪荃孙辑。成书于光绪二十二年(1896)。共六卷。内容为从史书中辑录的辽代诗、童谣、谚语、诏令、册文、策问、表、奏疏等。最有价值的部分是缪荃孙利用修《顺天府志》之便,顺手拓制的北京地区及其附近
藏语音译。旧时四川阿坝马尔康及绰斯甲藏区土司衙门官吏。每一官寨有4名,负责看守官寨大门及监狱,经土司、头人判决后的犯人,处罚由其执行,并替值日大头人传呼土司之※科巴,轮流去官寨当班。从土司处领种一份土
见“莎车”(1827页)。
?—1736清雍正乾隆年间苗民起义首领。又称“老包”。贵州古州(今榕江)人。苗族。雍正十二年(1734),以“苗主出世”号召苗民起义,事泄,被捕,经苗民斗争,获释。十三年三月,为反抗官府敲诈勒索,与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