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显法律
见“哈斯木汗法典”(1644页)。
见“哈斯木汗法典”(1644页)。
书名。亦名《炎徼纪闻》(以白居易诗用《炎徼》泛指西南地区,故名)。明田汝成(约1503—?,字叔禾,钱塘即今浙江杭州市人)撰。书分4卷。凡14篇,成于嘉靖三十七年(1558)。作者历官贵州、广西10余
明代傣族土司名。永乐五年(1407),与散金长官司同时置。隶云南都司。其地旧属麓川、平缅。时土蛮註甸八等来朝,请别设长官司,从之。命註甸八等为长官,各给印章。
解放前京族地区的乡村首领,类似村长。负责处理村中一切事务,解决争端,对外交际,筹办“唱哈”节及公益事项,执行祭祀、召集会议,宣读和执行村约等。由村内有名望的老人组成的“嘎古”集团推选能说会道、有办事能
藏传佛教寺庙。位于乐都县南40里。洪武二十四年(1391),西宁僧人三罗喇嘛主持修建。初仅佛堂一座。后经多次扩修始具规模。寺坐西朝东,占地41亩,坐落在一正方形城堡内,形制与北京故宫相仿,故有俗谚称“
?—1652清初武官。满洲正黄旗人。以勇敢著称。天命六年(1621),从征辽阳。次年,取广宁,攻北山寨,皆率先冲入。天聪四年(1630),攻明永平府(今河北卢龙),先登克城。崇德六年(1641),围明
金代行政区划建置。治所在大名(今属河北省)。辖大名府及恩州、濮州和开州三刺史州。府州共领县二十、镇二十二。全路共有户口494,414户。贞祐二年(1214),十月,在此路置行尚书省。
见“楚固拉干”(2349页)。
1901—1930革命烈士。畲族。福建惠安县人。1919年就读于厦门集美师范学校,后入泉州省立十一中,因参加学生运动,先后被开除。后又入明新师范,仍因组织学生反对不合理教育制度,被同学称为学潮健将。1
见“函普”(1560页)。
藏族部落名。在青海同德县西南境,西与南面临黄河,北接同德县夏卜让千户部落,东南接瓜什则部落。“工贡麻”藏语“上部寺院”之意。相传清代该部是循化厅和日千户管辖的部落,居同仁列科合,地近隆务寺。同仁县隆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