撞丁
南宋壮族兵丁称谓。亦称撞军。《续资治通鉴》卷110提及:绍兴二年(1132)闰四月,“会张宪与撞军统制王经皆至, (杨)再兴屡战,又杀(岳)飞之弟翻”。证明当时“撞军”曾隶属于岳飞部。又李曾伯《可斋杂稿》卷17“上理宗奏折”亦载:“淳祐五年(1245),广西宜州(治所在宜山)有撞丁可用。”沿于北宋洞丁,与土丁、民丁、保丁并存。
南宋壮族兵丁称谓。亦称撞军。《续资治通鉴》卷110提及:绍兴二年(1132)闰四月,“会张宪与撞军统制王经皆至, (杨)再兴屡战,又杀(岳)飞之弟翻”。证明当时“撞军”曾隶属于岳飞部。又李曾伯《可斋杂稿》卷17“上理宗奏折”亦载:“淳祐五年(1245),广西宜州(治所在宜山)有撞丁可用。”沿于北宋洞丁,与土丁、民丁、保丁并存。
见“并州丁零”(891页)。
见“阿伏干氏”(1222页)。
清朝禁止官兵等私入藏族地区的规定。乾隆十五年(1750),四川总督策楞、提督岳钟琪以四川三面环藏区,每有胥役、兵目、通事擅入其地滋事,奉旨议具以下规定颁行。各土司承袭查取宗图册结,催纳“夷”赋,须由各
见“可里踢千户所”(492页)。
又称“达牟欧”。独龙语音译,意为“山神”。即“司野兽之神”。过去独龙族每个家族都有公共猎场,习惯季节性集体狩猎,出猎前必须集体举祭山神,参加狩猎者用玉米面、荞麦面等捏成虎、豹、熊、鹿、岩羊、野牛、野猪
契丹王朝所置宫卫名。契丹语称作“夺里本斡鲁朵”(“夺里本”意为“讨平”,“斡鲁朵”意为“宫”)。为辽穆宗※耶律璟所置宫卫。宫卫制是契丹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,《辽史·营卫志》:“辽国之法:天子践位置宫卫。
亦称“乌吉乌纲”。景颇语音译,意为“拉牛”。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地区对因某一纠纷引起的家族与家族、村寨与村寨及至“山官”辖区之间的武装抢牛事件的泛称。汉称“拉事”。大多因人命、杀伤牲畜、盗窃及债务与婚姻
见“耶律宗真” (1315页)。
回族社团。1933年成立于山西太原。发起者有马君图、尹光宇、马子静、马淳夷等人。宗旨为广布伊斯兰教教义,译印标准《古兰经》,选印古今名著。曾支持杨仲明等著名经师,翻译出版《古兰经大义》。曾于1937年
山名。又作旄牛山、髦牛山。在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中部,西昌市与雅砻江中游之间。古代居住于此山周围的一些部族,如髦牛种、越羌、旄牛夷等,就是以其命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