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征噶尔丹纪功碑
康熙三十六年(1697),平定准噶尔部噶尔丹后,于四十二年(1703)用满、汉、蒙、藏四种文字刻成大小相同的两块石碑,分别竖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小召(崇福寺)和舍力图召(延寿寺)。碑文除提到这两处寺院外,其余主要记述康熙平定※噶尔丹的经过和功绩。
康熙三十六年(1697),平定准噶尔部噶尔丹后,于四十二年(1703)用满、汉、蒙、藏四种文字刻成大小相同的两块石碑,分别竖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小召(崇福寺)和舍力图召(延寿寺)。碑文除提到这两处寺院外,其余主要记述康熙平定※噶尔丹的经过和功绩。
契丹王朝时期所建佛塔。座落在今河北涿县东门外1里许。建于辽道宗大康六年(1080)。为八角七级密檐式砖塔,辽塔典型式样。最下为方台,塔基为须弥座,砌斗拱出平座,上设勾栏,再上为仰莲座,以承塔身。首层塔
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。亦作哈鲁所。永乐四年(1406)月设。
元朝封爵。为诸王第二等级封爵之一,授螭纽金印。延祐二年(1315,一作元年),叛王海都子察八儿归顺元廷,受封。其子完者帖木儿、孙忽剌台袭封。
官名。州同为知州佐贰。清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诸土州置此官,以当地首领为之,即明代之※土州同知,秩从六品。命管理辖区内土民事务,朝贡,纳赋,听征调,率土兵随官军征伐。颁给印信、号纸、顶戴。其承袭、革除、升
?—1108字遵道。宋代边将。党项族。折继闵子。初仕军府。熙宁三年(1070),西夏攻环、庆2州,奉命以兵援种谔,护饷道,战于葭芦川,以功升知府州。元丰四年(1081)率部落兵受王中正节制之五路之一河
北魏太祖道武帝拓跋珪年号。404—409年,凡6年。
见“拓跋思头”(1360页)。
清代维吾尔族地方官名。又译帕啻沙卜伯克、帕提沙布伯克。维吾尔语。职司巡察,缉捕违法、偷盗者,并管理监狱等事务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定为六、七品。光绪十三年(1887)废。参见“伯克制度”(1091
参见“八关”(22页)。
西夏职官名称之汉译名。宋代史籍记载的西夏遣宋使臣的官名。一译作映吴。如史载宋元祐二年(1087)三月,西夏派遣使臣杨乌威明裕默等赴宋朝答谢太皇太后。后世称“蕃官名号”,其西夏职官品位不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