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延
见“伯颜”(1089页)。
见“伯颜”(1089页)。
旧时云南德昂族的婚姻习俗。德昂族原存在有舅父的女儿要同姑母的儿子结婚的习惯,为古老血缘婚的遗迹。随着个体家庭的发展,舅父之女常常拒绝同姑父之子结婚。这时,如外嫁,按例应将收入身价的1/3送给姑母,表示
见“苻健”(1342页)。
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。亦作鄂尔珲山所。永乐五年(1407)正月,纳木里河女真野人首领白百舍等来朝,以其居地置所,与纳木河、甫门河2卫同时设立。旧有说其地在宁古塔(治今黑龙江省宁安县)东南620
见“耶律希亮”(1313页)。
即“图苏胡城”(1437页)。
即“那盖”(928页)。
见“失里伯”(590页)。
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。嘉靖(1522—1566)间设。《满洲源流考》并将永乐四年(1406)八月所设脱木河卫作托漠河卫。
清廷废十三世达赖喇嘛土登嘉措尊号。光绪三十年(1904),英帝侵西藏,以达赖喇嘛临事携印出逃外蒙库伦(今乌兰巴托),清廷予以惩处,革“达赖喇嘛”名号,英印政府以废达赖名号违背1904年和1906年条约
明代藏区卫所名。永乐十三年(1415)五月置。治所及辖境在今西藏北部丁青一带。初命头目掌巴伯为指挥使。曾多次护送明廷派往乌思藏的过境使者。奉命修复辖境内驿站,以通使者,为沟通西藏地方与内地的经济、政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