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都指挥使
官名。明代于各省设都指挥使,为一省最高武官,上隶五军都督府,听调于兵部,下辖卫所。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羁縻卫,亦以此名义封授当地大豪酋,颁赐印信、诰命、冠带,秩正二品,准世袭。命其守土安民,惩伐抢掠反叛,服从调遣,按例朝贡,不纳税赋。如明前期,西南有乌思藏都指挥使,朵甘卫都指挥使;东北有努尔干都指挥使。均属羁縻之地,亦即土官统治区。清仍设此土职,秩改正三品。
官名。明代于各省设都指挥使,为一省最高武官,上隶五军都督府,听调于兵部,下辖卫所。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羁縻卫,亦以此名义封授当地大豪酋,颁赐印信、诰命、冠带,秩正二品,准世袭。命其守土安民,惩伐抢掠反叛,服从调遣,按例朝贡,不纳税赋。如明前期,西南有乌思藏都指挥使,朵甘卫都指挥使;东北有努尔干都指挥使。均属羁縻之地,亦即土官统治区。清仍设此土职,秩改正三品。
清代门巴族首领。门巴、珞巴械斗中代表门巴族向波密噶朗王请兵伐珞。战后噶朗王控制白马岗(今西藏自治区墨脱),建立地东宗(相当内地县),光绪七年(1881)委其为首任宗本(相当内地县官),至九年(1883
西夏官名。西夏语宰相之汉语音译。元程文海《雪楼集》卷二十五《魏国公先世叙》:“家世河西……曾大父答加沙为其国必吉,必吉者,犹宰相也”。
即“洛孤水”(1734页)。
旧时满族萨满教祭仪之一。满族前祭神、祭祖。祭时杀猪供献。以毛纯黑猪为牺牲,将其四足绳绑,洗刷洁净,抬入屋内,置于神位或祖先位拜垫前,头西足南。萨满或主人肃跪垫上,以右手执酒杯或净水杯,左手执猪耳灌入之
见“军户”(925页)。
见“氐”(610页)。
匈奴姓氏。原为氏族名,后成为姓氏。汉建武二十六年(公元50年),南匈奴呼韩邪单于入居西河(今内蒙古东胜县东南)后,韩氏骨都侯驻屯北地(今宁夏吴忠县西南黄河东岸)领部众助汉戍边,御北匈奴。
见“薛列河卫”(2543页)。
见“昭烈皇后”(1648页)。
见“塔娃”(2156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