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陇登
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族农民起义首领。湖南凤凰厅鸭保寨(今凤凰县鸭保寨)人。苗族。原为苗百户。乾隆五十九年(1794),与贵州※石柳邓、龙乜妹(苗族)等在其家聚会商讨起义。六十年,与苗民※吴添半在凤凰厅苏麻寨和鸭保寨同时起事,围凤凰厅城。受清廷收买,出卖乾州义军首领吴王吴八月行踪,致使吴八月被俘而遇害。以投敌,获清廷五品翎领的赏赐。其后不详。
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族农民起义首领。湖南凤凰厅鸭保寨(今凤凰县鸭保寨)人。苗族。原为苗百户。乾隆五十九年(1794),与贵州※石柳邓、龙乜妹(苗族)等在其家聚会商讨起义。六十年,与苗民※吴添半在凤凰厅苏麻寨和鸭保寨同时起事,围凤凰厅城。受清廷收买,出卖乾州义军首领吴王吴八月行踪,致使吴八月被俘而遇害。以投敌,获清廷五品翎领的赏赐。其后不详。
书名。明代朱九德撰。成书于嘉靖三十八年(1559)。编年体。按时序记载三十二年(1553)至三十八年间所耳闻目睹倭寇骚扰闽、浙、苏、松诸地情况及明军与各族人民共同抗倭经过。书中提及湖广土兵抗击倭寇过程
古县名。①西汉置充国县。东汉初省入阆中县。汉和帝永元二年(公元90年)复置。献帝初平四年(193),析出南充国县,后随称原充国县为西充国县。因境内多“蛮夷”,故加“国”字。沿用至晋代。南朝宋改为西国县
民国期间新疆塔城县发行的货币。有纸质和布质两种。纸质共有二十两、十两、五两、三两、一两(以上主币,下为辅币)、五钱、二钱、一钱8种面额。民国元年(1912)至六年(1917)塔城参赞署发行,共2565
即“完颜陈和尚”(1165页)。
见“人方”(32页)。
蒙古“林木中百姓”(蒙古语称“槐因亦儿坚”,即森林诸部)之一部分。成吉思汗二年(1207),为术赤招降。
西夏文译汉文史书。汉文原书已不存。西夏文译者佚名。木刻本,蝴蝶装,面7行,行15字,版口有书名和汉文页码。页面一种为25×19厘米,一种为25.5×16.5厘米。计106面,为卷一、卷二的各一部分。内
①见“萧迂鲁”(1993页)。 ②见“萧革”(1990页)。
赫哲族旧时萨满教宗教仪式。赫哲语音译,“鹿神”之意。又称“萨满温给论”,意为“跳鹿神”、“跳路神”、“跳太平神”等。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。每年农历二三月或七八月间以村为单位举行,也有其他
金大臣。字希明。懿州路(治今辽宁阜新县东北)胡土虎猛安人。契丹族。石抹氏。幼孤。初补枢密院、尚书省译史,历同知恩州军州事、监察御史、同知淄州军州事。善理案,平冤狱。改大兴府判官、沂王府司马、沁南军节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