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三司使司
契丹地方官署名。掌管南京道(治所在今北京)财政。置官有:三司使、知三司使事、知三司事、三司副使、同知三司使事等。属南面京官。《辽史·百官志》称:“四京随宜设官,为制不一。”契丹三司与中原不同,不主全国财政,而与上京盐铁使司、东京户部使司、中京度支使司、西京计司等平行,各总一道财政。宋庆历(1041—1048)年间三使契丹的余靖记云:“胡人司会之官,虽于燕京置三司使,唯掌燕、蓟、涿、易、檀、顺等州钱帛耳。” (《武溪集》卷18)
契丹地方官署名。掌管南京道(治所在今北京)财政。置官有:三司使、知三司使事、知三司事、三司副使、同知三司使事等。属南面京官。《辽史·百官志》称:“四京随宜设官,为制不一。”契丹三司与中原不同,不主全国财政,而与上京盐铁使司、东京户部使司、中京度支使司、西京计司等平行,各总一道财政。宋庆历(1041—1048)年间三使契丹的余靖记云:“胡人司会之官,虽于燕京置三司使,唯掌燕、蓟、涿、易、檀、顺等州钱帛耳。” (《武溪集》卷18)
羌的一种。居今川西和青海省东部,有夷有羌。东汉永元六年(94),首领造头率种人50余万口从蜀郡徼外内属,东汉政府拜造头为邑君长,赐印绶。
1698—1771清朝宗室。满族。爱新觉罗氏。圣祖※玄烨第十六子。号爱月居士。雍正元年(1723),袭封庄亲王。承圣祖指授,精天文算法,预修《数理精蕴》,充增修《七政时宪书》总裁,又修《律吕正义后编》
见“罗殿国”(1418页)。
参见“哈格”(1630页)。
见“鞑靼”(2488页)。
即“彭士愁”(2176页)。
274—334十六国时期成汉创建者。304—334年在位。字仲俊。先世巴西宕渠(今四川渠县东北)賨人,后迁略阳临渭(今甘肃秦安县东南),时称巴人,或称巴氐。西晋末期蜀地流民起义首领※李特之子。史称其“
1609—1648清初宗室将领。满族。爱新觉罗氏。清太宗※皇太极长子。初从征蒙古察哈尔、鄂尔多斯诸部,因功封贝勒。后金天命十一年(1626),随贝勒代善征扎鲁特部,尽俘巴克等十四贝勒。天聪元年(162
见“奚的部”(1894页)。
明、清四川土司名。明洪武八年(1375),以溶江芝子平茶等处长官司改置,隶酉阳宣抚司(后改“酉阳宣慰司”)。二十七年(1394),署长官、宋代杨业后裔杨再胜谋杀兄子杨正贤等,明帝令逮再胜,诛之,使正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