匐
突厥汗国官名。突厥语音译。始见于8世纪突厥文碑铭。初译为“匐”。元时译为别、伯、卑、毕,清时译为伯克、白克。新疆建省前,地方政府仍保留此种官称,自阿奇木伯克及其副职伊沙噶伯克以下,约有职司、名目不同之伯克近30种,品级三至七品不等。其任免升迁,悉操之于驻札大臣。不准滥放,不得世袭。同治三年(1864)农民起义后,名存实亡。光绪十三年(1887)正式废除。
突厥汗国官名。突厥语音译。始见于8世纪突厥文碑铭。初译为“匐”。元时译为别、伯、卑、毕,清时译为伯克、白克。新疆建省前,地方政府仍保留此种官称,自阿奇木伯克及其副职伊沙噶伯克以下,约有职司、名目不同之伯克近30种,品级三至七品不等。其任免升迁,悉操之于驻札大臣。不准滥放,不得世袭。同治三年(1864)农民起义后,名存实亡。光绪十三年(1887)正式废除。
即“耶都”(1300页)。
见“者舌”(1348页)。
?—1778清朝将领。蒙古族。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。※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,额驸多尔济色布腾之子。乾隆三年(1738),袭札萨克多罗郡王。幼孤,随母和惠公主至京,教养于内廷,嗣尚郡主,授多罗额驸。十九年(
?—1636清初将领。察哈尔部人。蒙古族。鄂尔沁氏。初为察哈尔林丹汗护卫。天聪六年(1632),后金皇太极率兵伐察哈尔,见林丹汗兵败,持元初帝师八思巴所铸嘛哈噶拉金佛,率百余人投后金,隶蒙古正黄旗,授
南北朝时期北魏法令总称。亦称“后魏律令”。拓跋鲜卑建立北魏后,使用汉族士人,根据《汉律》,参酌魏晋南朝各律,先后九次编纂修定法典。(1)天兴元年(398),道武帝拓跋珪命三公郎王德定律令,申科禁,除前
见“堆龙德庆”(1978页)。
苗族的一支。因女子服装上背部缀有一条织锦,布端缝20枚左右的贝币而得名。主要分布在贵州龙里、贵定、惠水等地。详见“苗族”(1335页)。
清代云南土官。傣族。任威远州(治今云南景谷县)知州。雍正元年(1723),新平(治今云南新平)境内各族头人相仇杀,彝族头人普有才聚众攻元江,遭清军镇压,经威远,入车里,继遭清军追击,遁去。二年,普洱知
古墓葬。位于今新疆伊宁县南18公里可坦买里村南。海拔700米。南北长3.5公里,东西宽约1公里。有土墩墓200座。其中有10座大型墓,高1—2米,直径20-25米,呈南北方向排列。余俱为小型墓。墓附近
匈奴官名。或将“相”、“封”分别作为两种官职,将“封”写作“将”。冒顿单于(前209—前174年在位)时始设置。为中下级职官,隶属于匈奴24个“万骑长”。地位不固定,依部众多寡确定权力大小及次第高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