丝棉部落购田契
敦煌吐蕃藏文文献。见《敦煌吐蕃文献选》伯字1086号卷子。全卷7行。系丝棉部落民间土地买卖契约。内容是:“猪年夏,丝绵部李铁增兄弟之房屋地与王冈兴(地)相连,冈兴兄弟从铁增兄弟处购得(此地)之价是青稞两汉硕、小米两汉硕,总为四汉硕,已按先前所商定全部交与铁增。铁增盖章为据,收据证人贝旬切、朗辛才、刘兴多、宋平多等等盖印为证。购房之价,由其弟希果纳交送。果纳盖印为据。”此田契为吐蕃遗存的少量古藏文文书之一,对研究古藏语及吐蕃社会经济关系及土地买卖等均有一定参考价值。
敦煌吐蕃藏文文献。见《敦煌吐蕃文献选》伯字1086号卷子。全卷7行。系丝棉部落民间土地买卖契约。内容是:“猪年夏,丝绵部李铁增兄弟之房屋地与王冈兴(地)相连,冈兴兄弟从铁增兄弟处购得(此地)之价是青稞两汉硕、小米两汉硕,总为四汉硕,已按先前所商定全部交与铁增。铁增盖章为据,收据证人贝旬切、朗辛才、刘兴多、宋平多等等盖印为证。购房之价,由其弟希果纳交送。果纳盖印为据。”此田契为吐蕃遗存的少量古藏文文书之一,对研究古藏语及吐蕃社会经济关系及土地买卖等均有一定参考价值。
南北朝至唐代巴州地区僚人的总称。以居地为族称。分布在四川巴中、平昌一带。北魏延昌三年(514),以梁、益州控摄险远,于归化郡置巴州(治今四川巴中),以统诸僚。令巴州僚人首领严始欣为刺史。立隆城镇,所辖
西域古地名。见《梁书·诸夷传》,为高昌国46镇之一。《元史·西北地附录》作他古新,在察合台后王笃来帖木儿位下。明代陈诚《西域行程记》作托逊。清《西域图志》等作托克三,设有台站。今新疆托克逊县。
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。亦作弗朵河卫、佛朵秃河卫、费克图河卫。永乐六年(1408)二月,女真首领贾令哈、火秃等56人来朝,以其居地置卫,与斡兰河等11卫同时设立。以贾令哈等为指挥、千百户、镇抚,
即“朱蒙”(792页)。
“得里”,契丹语。原为辽太祖※弘义宫所辖一级机构名称,后亦作宫卫下一具体单位※抹里(相当于“乡”,或“乡”下一级单位)和※瓦里(由※籍没奴隶组成)的名称。北得里为辽兴宗※延庆宫下之一抹里。是宫下另一抹
见“窝笃”(2297页)。
清代新疆湖名。见《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》。《西域水道记》等书作巴勒喀什淖尔。“巴勒喀什”,西蒙古语,“宽广”之意。“淖尔”,“湖”之意。即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巴尔喀什湖。该湖向属中国,明清之际为准噶尔部辖
见“厄尔锥音”(196页)。
以汇兑、存银和放银为业务的票店。也称票号、银号。过去银两使用要自己携带或委托镖局护送。票庄出现后,承办汇兑业务,使用银两者,不必携带,可通过票庄,将银两在甲地存入,凭汇票至乙地取用。办理银两存放,可以
彝语音译。意为被抢来或买来的汉族人。系辱蔑之词。解放前,在四川凉山金阳等彝族地区的一种奴隶。等级地位同于※呷西,没有任何自由,可被主子随意买卖或屠杀,隶属于※节伙、※布尔杂补等。民主改革后,等级制度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