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科
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传说尧舜时主方岳的四时官。一说为羲和四子分掌四岳诸侯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“尧又曰:‘嗟,四岳,汤汤洪水滔天,浩浩怀山襄陵,下民其忧,有能使治者?’”裴骃集解引郑玄说:“四岳,四时官,主方岳之事。”张
周朝官方文告。《诗·小雅·出车》: “王事多难,不遑启居。岂不怀归,畏此简书。”毛亨《传》:“‘简书’,戒命也。邻国有急,以简书相告,则奔命救之。”孔颖达疏: “古者无纸,有事书之于简,谓之‘简书’,
官署名。明洪武三年(1370)置,设仪卫正、仪卫副各一人,后增副一人。司仗六人,后改为典仗。掌王府侍卫仪仗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曾改王府仪仗司。成祖即位,复旧制。明代王府仪卫机构。设仪卫正一人
官名。三国魏置,属少府,佐材官校尉主天下材木之事。东晋时材官校尉改为材官将军,仍隶之。有营兵,与二卫、骁骑等营皆隶中领军 (领军将军)。南朝沿置。梁位流外三品蕴位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少府属官,佐材官校
即官寺、官署衙门、官吏办公之处。《后汉书·蔡邕传》:“今灾眚之发,不于宅所,远则门垣,近在寺署,其为监戒可谓至切。”
官名。北魏道武帝天兴四年 (401),复尚书三十六曹,曹置代人令史一人,译令史一人,书令史二人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改原中都留守卫指挥使司而置。设留守一人,左、右副留守各一人。后改设副留守一人,指挥同知二人。其属,经历司,经历、都事各一人,断事司,断事、副断事、吏目各一人。掌中都守御
汉时匈奴侯名。《汉书·苏建传》:“天汉元年,且鞮侯单于初立,恐汉袭之。”
官署名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时北洋政府设置,属农林部。掌下列事项:一、水产的监理、保护;二、渔业的监理和保护;三、公海渔业的奖励;四、渔业团体;五、其他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主事,分理司事。
官名。清置,为銮仪卫的主官。见“銮仪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