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曹尚书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。尚书省都曹长官,协助尚书令、仆射综理各曹事务,位居诸尚书之首。为之者多兼侍中,常迁为尚书令、仆射或三公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时废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。尚书省都曹长官,协助尚书令、仆射综理各曹事务,位居诸尚书之首。为之者多兼侍中,常迁为尚书令、仆射或三公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时废。
官名。东晋南朝置。职掌如将军,而位略低。统兵,管理少数民族事务。置于武陵郡,多由武陵内史领之。立府,僚属随府主号轻重而不为定。宋六品,陈拟八品,比秩六百石。若单作此职,则减太守、内史一阶,如其上设有将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设军法司,南京临时政府于陆军部设军法局,以局长为主官。局由分庶务,卫生两科。北洋政府时期复称“军法司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清末邮传部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一人,从一品,特简。掌总核本部事务。宣统三年(1909),改邮传大臣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邮传部的长官。见“邮传部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见“掌书”。
官名。金置,属閤门司。秩正七品,掌总率本班承奉之事。
清朝官服之一。乃行军与旅行之时穿用,主要为骑马时穿服。包括行袍、行褂。行袍大襟之右下角比左面和后面剪短一尺,称缺襟袍。行褂穿在袍之外,长只到股,袖只到肘,又称为马褂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纳奏文案。见《魏书·范绍传》。
监察御史里行、殿中侍御史里行等简称。官名。唐宋皆置,有监察御史里行、殿中里行等,都不是正官,无员限数。
官名。金朝皇后位下女官。掌左右给事、宣传启奏、经籍纸笔之事。设一员,秩正八品。女官名,金朝置。为皇后属官,九品,掌左右给事、宣传启奏、经籍纸笔之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秦汉公文习惯用语。有两种: 一为上计吏所偕之物,如地方产品、地图之类; 一为随上计吏同赴京师之人,多指郡国选举的文学、儒生等,得享受所经郡县传舍的衣食住行方面的照顾。晋朝沿用此制。1、汉朝郡国每年由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