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郡国从事
官名。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部属吏。司隶校尉所属,每郡国一人,主督促文书,察举非法,如案系郡国属吏,奏免守相。秩百石。州部所属职秩同 ·均由所部长官自辟除。
官名,东汉置,属司隶校尉,由州自已任命,掌督促文书,察举非法等。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司隶校尉》:“其余部郡国从事,每郡国各一人,主督促文书,察举非法,皆州自辟除,故通为百石云。”后世多沿置,或称部郡从事。
官名。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部属吏。司隶校尉所属,每郡国一人,主督促文书,察举非法,如案系郡国属吏,奏免守相。秩百石。州部所属职秩同 ·均由所部长官自辟除。
官名,东汉置,属司隶校尉,由州自已任命,掌督促文书,察举非法等。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司隶校尉》:“其余部郡国从事,每郡国各一人,主督促文书,察举非法,皆州自辟除,故通为百石云。”后世多沿置,或称部郡从事。
即“秃鲁花”。
清代知县幕宾名。掌理征收核算。
官名。春秋齐置。太史属官,掌书国史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五年》: “大史书曰: ‘崔杼弑其君。’崔子杀之”。“南史氏闻大史尽死,执简以往。”《新序·节士》:“(齐崔杼杀太史)南史氏,是其族也,闻太史尽死,
清朝皇帝女之封号。和硕,满语,乃“一方”之意。清制,妃嫔所生之女及皇后抚养的宗室女儿下嫁时,得受此封,品级同郡王。据清末《公主册》统计,清代封授或追封为和硕公主或长公主者共二十四位。公主名称之一,清制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三司置,掌汴河、广济、蔡河漕运、桥梁、折斛、三税等事务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于户部置,隶度支郎中。
官署名。唐朝藩镇皆置邸于京师,以大将领之,称为上都留后院。代宗大历十二年 (777)改为上都进奏院,简称留邸、进奏务。以进奏官主其事,掌传送文书。五代时,州郡不隶藩镇者,自于京师置邸。宋初沿旧制,诸州
官名。清朝护军营分掌门禁之长官。额定一人,以前锋统领、护军统领十人轮流值班。掌率值班官兵以守卫紫禁城内外之门。下属有印务章京一人,上三旗司钥章京一人,下五旗司钥章京一人。
官名。十六国西凉置。是州牧府掌管军务的主要僚属,其实权相当于一般政权的兵部尚书。有时分置左、右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北王府,员额一百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乐”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参见“拟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