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官术语。清朝官员之实缺,绝大多数由中央政府任命,称“内放”。少数缺位由外省督抚呈请任用,称“外补”。
牙爪之吏,也写作“爪牙之吏”,义即“得力之吏”犹言“手足之吏”。《史记·酷吏列传·义纵传》:“朱强、杜衍、杜周为纵牙爪之吏。”
官名。东魏置。《周书·裴文举传附高宾传》:“(高宾) 仕东魏,历官至龙骧将军,谏议大夫、立义都督。”
官名。东晋末交州置,以统流民,并可统兵出征。杜慧度父子先后由此迁太守。见《宋书·良吏传》。
官名。唐朝元帅、都统、招讨使属官之一,出征则置一员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储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庶务司。宣统二年(1910),改属军储司。同年,随司并入海军部。掌核收各项海军经费及所有入款,支发舰队、军港、船坞、学校各项用款及各项人员
官名。突厥有此官,为高级官员。见《北史·突厥传》,参看“次设”条。
爵级名称。太平天国前期以东王、西王为一等王;后期有总理朝政的干王洪仁玕为一等王。
①官名,秦、西汉初皆置,列位九卿,秩中二千石。掌接待少数民族等事务。景帝中六年(前144)改名大行令,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又改名大鸿胪。参见“大鸿胪”。②吏职名。唐朝鸿胪寺典客署属官,员十三人。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教育部置督学八至十六人,各省县教育行政机关亦置,掌视察学务,为北洋政府时期视学的改名。参见“视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