赞书
周朝天子诏文,若后代之诏书。《周礼·春官·御史》: “掌赞书。”郑玄注: “王有命,当以书致之,则赞为辞,若今尚书作诏文。”
官名。丁巳七年(公元1857年)五月,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开始独立行动时有翼殿礼部赞书一官,可能是尚书的改称或是尚书的属官。《六安州总制掌书陈凤曹上六安州陈敬禀》说:“兼之初二日翼殿礼部赞书吕,跟随翼王五千岁到闸,适与弟馆打在一家,云翼王见天王疑忌实深,故私自出京,誓不回去。”
周朝天子诏文,若后代之诏书。《周礼·春官·御史》: “掌赞书。”郑玄注: “王有命,当以书致之,则赞为辞,若今尚书作诏文。”
官名。丁巳七年(公元1857年)五月,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开始独立行动时有翼殿礼部赞书一官,可能是尚书的改称或是尚书的属官。《六安州总制掌书陈凤曹上六安州陈敬禀》说:“兼之初二日翼殿礼部赞书吕,跟随翼王五千岁到闸,适与弟馆打在一家,云翼王见天王疑忌实深,故私自出京,誓不回去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收发定罪人犯、京外来往文件折奏、逾限统计书表,掌罚书手、皂差、禁卒,宣告各项示谕,收发、修造刑具并全署工程各事项。置员外郎、主事各二人。法部内部
官名,东汉置,属钩盾令,掌苑中离宫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·钩盾令》。
杂任职名。唐于光禄寺良酝署置十三人,掌酿酒技术。清代光禄寺良酝署亦置酒匠六人。
官名合称。南朝宋、梁以称王国所置典祠令、学官令、典卫令。梁品位自流外五班至三班不等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督捕清吏司副长官。简称督捕司员外郎。雍正十二年(1734)设。满洲一人,从五品。佐郎中掌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技巧官是技术官的泛称。西汉水衡都尉的属官有技巧令和技巧丞,掌技艺技术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水衡都尉》,参看“技巧”、“技巧令”、“技巧丞”条。
使职名。唐玄宗先天二年(713)置,以陕州刺史李杰充任。其后诸刺史常带使,开元十三年(725)敕陕州水陆运使别自置印; 德宗建中二年十二月(782)停江淮水陆运使,转运事委度支处置,三年八月分置汴东西
见“三部勾院”。
官名。见“同文寺”。
吏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秘书省置,掌四库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