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在工部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。参见“行在六部”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。参见“行在六部”。
官署名。即“祠祭清吏司”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礼部。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)改革官制,礼部新置各司均无“清吏”字样,祠祭清吏司亦改称祠祭司。职掌仍旧。参见“祠祭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 (507) 五月置,专授予在京都任职的官员,与中军、中卫、中抚将军合称四中将军,地位显要。或分置左、右。扬州刺史建安王萧伟自右将军进号此职。天监七年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二十
宋代实行三舍法时累积分数以考核成绩的一种方法。在三舍法中实行等第记分法,有所谓八分为优、六分为平、五分为否的规定。分数相差二三厘者,允许作整分计算,但不得过一名,且须报请批准。所谓八分与六分,指由累积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管理国家农圃,种植瓜果菜蔬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场人,每场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一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国之场圃,而树之果窳珍异之物,以时敛而藏之。凡祭祀、宾客,共其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守庙司长官,掌宗庙的守卫和日常清扫,下设小守庙下大夫、小守庙上士、小守庙下士等佐其职。武帝建德二年 (573)省。宣帝即位后,复置。正五命。隋文帝开皇
同“牧监”。
官名。东宫侍从武官。北齐置,员二人,正五品,隶太子左、右卫坊。东宫武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左右卫坊率”。
官名。唐朝玄宗天宝(742—756)后置,为防御使属官。五代周世宗显德五年(958)定为准七品官。宋朝沿置,属两使职官,为选人七阶第二阶,选士人充任,三任六考,进士出身者授太子中允,余者授著作佐郎。神
专差御史名。清雍正间置, 顺天、永平、宣化二人, 保定、正定、河间二人,顺德、广平、大名二人。后省。
官名。隋朝始置,为太子右卫率副贰,二员,从四品上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改名右侍副率。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复名右卫副率,为太子右卫率府次官,二员,从四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右典戎卫副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