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词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行县

行县

官制用语。汉代郡守到所辖县劝农桑,访民俗,检察工作,称为“行县”,因其在春天,故又称“行春”。《汉书·韩延寿传》:“入守左冯翊,满岁称职为真。岁余,不肯出行县。丞掾数白:‘宜循行郡中,览观民俗,考长吏治迹。’延寿曰:‘县皆有贤令、长,督邮分明善恶于外,行县恐无所益。’”《后汉书·郑弘传》:“弘少为乡啬夫,太守第五伦行春,见而深奇之,召署督邮,举孝廉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中益大夫

    官名。金朝内侍阶官。二十五阶之第八阶,秩从五品中。官名。金置,从五品中,为内侍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内侍》。

  • 正将

    军职名。北宋神宗行将兵法,每路兵设一员统领。金朝诸边将亦置,正七品,掌率所部轮番巡守边境。宋代实行将兵法时将一级编制的统兵官的正职;也是南宋时期屯驻大军下将一级编制统兵官的正职。金亦置正将,为诸边将之

  • 下县

    郡治(政府)不在的县。一郡管几县,郡政府只能设在一县,郡政府不在的其余几县,称为下县。《汉书·文翁传》:“又修起学官于成都市中,招下县子弟为学官弟子。”注:“师古曰:学官,学之官舍也。下县,四郊之县,

  • 防城大都督

    官名。北魏末置,负责州治的城防事务,名位高于“防城都督”。《周书·独孤信传》:“建明(530—531)初,出为荆州新野镇将,带新野郡守。寻迁荆州防城大都督,带南乡守。”

  • 纪录

    清朝吏部奖叙制度。凡官员考核成绩优良,或有功绩者,得以纪录。分为三等,分别为纪录一次、二次、三次。与加级合计则共分十二等。可抵销降罚,纪录四次抵降一级,记录一次抵罚俸六个月。官升则准随带,有级则改为纪

  • 县公款局

    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管理县地方的收入、支出以及各种特别捐款。自民国元年(公元1913年)以来逐渐成立,但并不普遍,局内一般设局长、副局长各一人,董事二人,会计、书记各一人。惟民国七、八年(公元191

  • 刑部左侍郎

    官名。明清置,详见“刑部侍郎”。

  • 火器营掌印总统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朝火器营之最高长官。额设一人,于火器营总统大臣内特简。掌内外火器营之政令。

  • 锦衣卫都督

    官名。明置,为锦衣卫长官。《明史·职官五·锦衣卫》:“锦衣卫,掌侍卫、缉捕,刑狱之事,恒以勋戚都督领之。”参看“锦衣卫”条。

  • 典宗亲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晚期设置。《幼主封杨庆善等爵诏》有“并诏升封正副典宗亲,职同又副掌率。”其职掌无明确记载。太平天国晚期对癸好三年(公元1853年)以前参加起义的勋旧一律称之为开朝王宗,所以典宗亲可能是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