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藏局
官署名。北齐太子门下坊始置,监、丞各二员,又有侍医四员,掌东宫医药。隋朝沿置,监、丞各二员,侍医四员,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减侍医二员。唐朝沿置,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隶太子左春坊,改监为郎,置二员,丞仍置二员,掌和医药,又有侍医四员、典药二员。
官署名。北齐始置,属门下坊。设监、丞各二人,侍医四人。隋沿置,设官同北齐。炀帝时减侍医为二人。唐属左春坊,设药藏郎二人,正六品上,掌和剂医药。下设丞、侍医典药、药童、掌固。
官署名。北齐太子门下坊始置,监、丞各二员,又有侍医四员,掌东宫医药。隋朝沿置,监、丞各二员,侍医四员,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减侍医二员。唐朝沿置,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隶太子左春坊,改监为郎,置二员,丞仍置二员,掌和医药,又有侍医四员、典药二员。
官署名。北齐始置,属门下坊。设监、丞各二人,侍医四人。隋沿置,设官同北齐。炀帝时减侍医为二人。唐属左春坊,设药藏郎二人,正六品上,掌和剂医药。下设丞、侍医典药、药童、掌固。
官名,汉时东海中有投马国,其长官称弥弥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南至投马国,水行二十日,官曰弥弥,副曰弥弥那利。”
官署名。全称为三省户房国用司。南宋孝宗乾道二年 (1166) 置,总管全国财政。设制国用使以宰相兼,同知国用事以参知政事兼。五年罢。宁宗嘉泰四年 (1204) 再置。开禧二年 (1206) 改名国用参
官署名。又称“稽察内务府御史衙门”。清朝都察院所属机构。掌稽察内务府事务,兼稽察紫禁城内混入客留闲杂人等之事。雍正四年(1726),设内务府御史四人,十三年裁。乾隆三年(1738)复设二人,由协理陕西
官名。① 南宋置,为各屯驻大军之统兵官。一般各军设二人,位都统制、统制之下,以为偏裨。② 郑成功设。其军队分为五军,下辖陆军七十二镇、水师二十镇。每镇有官兵一千二百人,各设提督、统领,掌一镇之军务。凡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统领一方军马进行征伐。收国二年(1116),太祖以征东京高永昌,置南路都统司。征奚部,又置奚路都统司,不久改为六部路都统司。后在咸州、曷苏馆、上京、泰州等处置司。每司统军五六万人,长官
继承父亲为卿。《左传· 成公十三年》: “且先君之嗣卿也。”杨伯峻注: “郤铸,郤克之子,郤克为晋景上卿,郤锜又为其子厉公之卿,故云‘嗣卿’”。
官名。宋朝都督等属官,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。幕职名。宋置,为御营使、都督、宣谕使、镇抚使、三衙等所属,以备临时差遣,处理各府司的日常事务和紧急事务。
官名。西汉平帝元始四年(后4)改长信少府置,秩二千石。掌皇太后宫中事务。东汉因之,不常置,皇太后卒即省,位在大长秋上,其职吏皆宦者。三国蜀亦置。官名。汉置,职如长秋,掌太后宫、宣太后令。《汉书·百官公
北洋政府选拔外交官与领事官所实行的考试制度。依照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九月三十日公布的《外交官领事官考试令》的规定,外交官、领事官的考试与文官高等考试合并举行,典试官即由高等考试典试官兼任,襄校官
官名。东汉授予乌桓等少数族首领。《后汉书·乌桓传》:“是后乌桓稍复亲附,拜其大人戎朱廆为亲汉都尉。”官名,东汉置。《后汉书·乌桓传》:“(乌桓率众王)无何乞降,鲜卑走还塞外。是后乌桓稍復亲附,拜其大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