织染所
明朝政府所属工艺制造机构。隶于工部,设大使一人,正九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掌织染布匹等事。
宫廷祗应机构。明置,掌内承运库所用色绢。本所不隶内织染局而属工部,设掌关防太监一人,佥书十余人,另有工部派任的监督与大使(正九品)、副使(从九品)。
明朝政府所属工艺制造机构。隶于工部,设大使一人,正九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掌织染布匹等事。
宫廷祗应机构。明置,掌内承运库所用色绢。本所不隶内织染局而属工部,设掌关防太监一人,佥书十余人,另有工部派任的监督与大使(正九品)、副使(从九品)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①西周晚期执政大臣。《诗经·小雅·十月之交》: “皇父卿士,番维司徒,家伯为宰,仲允膳夫,聚子内史,蹶维趣马,楀维师氏。”②掌王饮食之官。《左传·庄公十九年》: “及惠王即位”,“王夺子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四品。
节度使、观察使合称。
皇帝特旨命某官员进见,称召见。《史记·田叔传》有诏召见卫将军舍人语。清朝官吏奉特旨召见者皆属高级官员,其他官员均为循例引见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建炎三年(1129)始置,员二人,正六品,掌检举催促行移稽留之事。一员检正吏、礼、兵房,一员检正户、刑、工房。四年罢。绍兴二年(1132)复置一人。
“典签”别称。南朝权势极重。《南史·齐武帝诸子传》载当时人称: “诸州唯闻有签帅,不闻有刺史。”详见“典签”。南朝时典签的异称。见《宋书·松滋侯子房传》、《梁书·江革传》。
汉代称循常例的迁转为迁补。如丞相例由御史大夫迁补,御史大夫常由中二千石迁补,中二千石常选郡国守相高第者选补。《汉官仪》中有若干循例迁转的记载,如“光禄勋有南北庐主事、三署主事,于诸郎之中察茂才高第者为
即“管理火药局大臣”。
官名。即掌醢丞。官名。明、清皆置,为掌醢署副长官。详“掌醢署”条。
官署名。元至元三年(公元1266年)置,掌财政,由中书平章政事阿合马兼领制国用使,下设同知制国用司事、制国用副使。七年(公元1270年)罢,改立尚书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