纪事司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六年(1373)于内廷中置。设司正,秩正七品,以宦官为之,具体职掌不详。后罢该司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六年(1373)于内廷中置。设司正,秩正七品,以宦官为之,具体职掌不详。后罢该司。
官类名。太平天国前期把爵位与官员等级分为十六等,一等为东、西王,二等为南、北王,三等为翼王,四等为燕王、豫王与国宗,五等为侯,六等为丞相,七等为检点,八等为指挥,九等为将军,以上称为朝内正职官,十等为
官名。清朝道员之一。负责各省学校教育事宜。各省均置,系按察使佥事衔,以各部郎中进士出身者补用。惟直隶设“学督御史”。雍正四年(1726),各省督学改为提督学政。
官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时,迁都北京,于南京官置,一人,从七品,仍掌司言责,纠劾百官,稽察南京刑部之事。
官名。隋、唐内侍省内仆局长官。隋朝置二员,从八品; 唐朝置二员,正八品下。掌中宫车乘出入导引,中宫有出,则居左,与丞夹引之。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四班,普通六年(525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八班。陈沿置,拟八品,比秩六百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四班。陈
①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四方都家的狱讼刑罚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方士,中士十有六人,府八人,史十有六人,胥十有六人,徒百有六十人”,“掌都家,听其狱讼之辞,辨其死刑之罪而要之。参见“
官名。见“某国详稳司”。
官名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共工氏以水纪,故为水师而水名。”注:“以水名官。”
东汉度辽将军的兵营,屯五原曼柏县。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:“乙巳,诏郡国中都官死罪系囚减罪一等,诣敦煌、陇西及度辽营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审计处所属二科之一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掌依陆军会计法及规定之决算表式,复核陆军各项决算表册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