盐提举
见“盐课提举司提举”。
见“盐课提举司提举”。
官名。渤海国官,置一人,总政省堂事,居左、右相上。
校学即学校。汉制,郡国所置的学校称“学”,县道邑所置的学校称“校”,总称学校,都设经师主持教学。《后汉书·栾巴传》:“四迁桂杨太守……兴立学校,以奖进之。虽干吏卑末,皆课令习读。”
官名。南朝宋置,中书省属吏,掌宣诏。见《宋书·何偃传》。
武官名。辽置, 见“行军都统所”。
官名。南诏官,犹唐朝试官。
分曹侍御史的合称。南朝宋置侍御史十人,分在十曹治事,其曹名如下:一、吏曹,二、库曹(由晋课第曹改置,初分内左库及外左库。武帝元嘉中省外左库,直称左库。孝武帝大明中复置外左库,旋废。废帝景和初复置),三
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诸帐官中的大国舅司,掌国舅乙室已小翁帐兵马之事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。掌宣旨慰劳。见《宋书·夷蛮传》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步军营之职官。额设一人,满缺。掌白塔信炮之鸣放事。若有警,得旨后则鸣炮。九门之炮闻声即应。官兵闻炮则集合候旨。总管下设监守信炮官、领催、炮手等。官名。清制,在京城白塔山设信炮五位,内九门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田赋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总核本司所属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