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监生之一。顺治(1644—1661)中,直省不拘廪生、增生、附生,选文学兼优者,大学二人,小学一人送国子监。雍正(1723—1735)中始分贡、监。廪生、增生准做优贡,附生准做优监。监生名目之一。
官署名。见“尚乘寺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,为国子寺的长官,隋以后改为国子监祭酒。参见“国子寺”。
官名。周朝设此官,《周礼·夏官》有大驭中大夫二人。大驭即太驭;掌驾玉路祭祀等。此后,除北周设此官外,其余各代都不设。见《周礼·夏官·大驭》。
清朝官吏出身之一种。又称“异途”。详“出身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为馆职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哲宗元祐元年(1086)复置,为正六品贴职。徽宗政和六年(1116),改为右文殿修撰。
官名。清朝工部节慎库之主官。掌库事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满洲一人,由本部堂官于各司郎中内奏派,二年一更代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汉高祖刘邦封赏功臣时所立的誓约,以保证功臣享有特权。其词曰:“使黄如带,泰山若厉,国以永存,爰及苗裔。”
官名,西汉末年刘歆曾为此官,其职不详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上》:“莽母功显君死,意不在哀,令太后诏议其服。少阿、羲和刘歆与博士诸儒七十八人皆曰……”“少阿、羲和、京兆尹红休侯刘歆为国师。”
官名。又称“兼尹”。清朝特派管理京畿之官员。雍正元年(1723)设,特简汉大学士、尚书、侍郎等部院大臣充任,无正员。兼掌顺天府所管一切政务、民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