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藩院督催所
清理藩院内部机构。掌稽察全院文移,注销文卷等事。设满 、蒙司员各一人,笔帖式十六人,经承二人。
清理藩院内部机构。掌稽察全院文移,注销文卷等事。设满 、蒙司员各一人,笔帖式十六人,经承二人。
官名。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(546)置,为尚书省蕃部长官,掌管诸侯朝觐礼仪。恭帝三年(556)罢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北齐书·步大汗萨传》:“父居,龙骧将军、领民别将。”参见“别将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后始设于京师、东三省,宣统二年(1910)各省渐设。省城、商埠、府、州、县均设。掌较小民刑案件的一审。置推事一至二人,并录事等。附看守所一处。官署
官名。①魏晋南北朝与“仓部郎”互称,为尚书省仓部曹长官。唐朝置为户部仓部司长官,从五品上。高宗、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庾大夫、司储郎中,旋各复旧。开元(713—741)以后以他官为出纳使,渐夺其权。五代
官署名。唐置,分左右,掌宫禁宿卫、京城巡警等。设上将军、大将军各一人,将军各二人。其下属官员有兵曹参军事各二人(掌翊府、外府武官,兼掌猎师)、骑曹参军事各一人(掌外府杂畜簿帐、牧养之事)、胄曹参军事各
见“太子左谕德”。
官名。即乘黄丞。
官名。即甄官令。官名。即甄官丞。
公府僚属名。西晋末司马睿置于丞相府,掌度支曹。南朝不置。官名。见“公府度支曹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责任内阁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成立责任内阁,始设。掌文官履历稽核存储,简任官开单请简,委任官资格审查,并考试、处分诸事宜。置局长一人,副局长一人,并佥事、录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