珍馐署
官署名。明清光禄寺所属之机构。明洪武八年(1375)置,隶光禄司。三十年改隶光禄寺。设署令一人,丞一人,监事一人,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光禄寺亦置,设官略同。掌供宫膳肴核之事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设署正满、汉各一人,置丞满洲一人,满笔帖式五人,经承一人。掌供备禽、兔及鱼物,大祭祀预备应用器皿,并总办筵席及供应官员食物等事。所属有炸食房,设经承一人办事。十八年改隶礼部。康熙十年(1671)复属光禄寺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随光禄寺并归礼部。
官署名。明清光禄寺所属之机构。明洪武八年(1375)置,隶光禄司。三十年改隶光禄寺。设署令一人,丞一人,监事一人,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光禄寺亦置,设官略同。掌供宫膳肴核之事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设署正满、汉各一人,置丞满洲一人,满笔帖式五人,经承一人。掌供备禽、兔及鱼物,大祭祀预备应用器皿,并总办筵席及供应官员食物等事。所属有炸食房,设经承一人办事。十八年改隶礼部。康熙十年(1671)复属光禄寺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随光禄寺并归礼部。
官名。十六国汉置,掌辅佐储君太弟刘乂,崔玮曾任此职。职掌同太子太傅。参见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东汉公府置记室令史,掌章表书记文檄。三国时单称记室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记室参军,南朝宋以后以记室为公府诸曹之一。《宋书·百官志上》说:“今诸曹则有录事、记室……右户、墨曹,凡十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一年(公元1942年)设置,属内政部,因为国民党政府在当时尚无完全可靠的户籍统计,故特设此司,掌理全国户籍行政,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在和平条件下使民以粮谷捐官的制度。秦在战国时即已实行此制,其用意在于劝农。《商君书·靳令》说:“民有余粮,使民以粟出官爵,官爵必以其力,则农不怠。”不过实际上纳粟拜爵在整个秦代,见于文献记载的仅有一例
官署名。秩正三品,设于元世祖中统二年(1261),掌怯怜口二万九千户,田一万五千顷,纳赋税以供内府。成宗大德十年(1306),隶詹事院。武宗至大三年(1310)改隶徽政院。仁宗延祐三年(1316),改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八安将军之一,只授予在朝中任职的官员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,为重号将军; 大通三年(529)改定官制后,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一班。陈沿置,拟三品,比秩
西周内史类史官同官僚友的称呼。《尚书·周书·酒诰》: “矧太史友、内史友。”《王祀卫鼎铭》:“内史友寺刍”。其长官称内史尹氏,省称内史尹,或称“作册尹”,僚属有作命内史,作册内史尹氏等。参见“内史”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称同平章事、尚书左仆射、尚书右仆射等实际宰相为真相,以与使相相区别。
官名。渤海国官,左六司义部属官,位卿之下。
官名。唐朝后期河东诸镇置于马步司,以牙校充任,掌鞠讼刑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