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府通判
见“河南府”。
见“河南府”。
官名,元世祖至元三十年(公元1293年)置,属宣课提举司,从七品,掌果木市税收。其佐官有大使一人,从八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见《元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名。又称“御戎”。春秋晋置。掌驾驭兵车。大夫爵。《国语·晋语七》: “知栾纠之能御以和于政也,使为戎御。”
司勋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见“功德司”。
官名。北齐于太子家令寺置内坊令及丞,掌知閤内诸事。参见“太子典内”。
(1)南北朝时期设置,属于胥役之类。(2)唐代设置,属杂任职,在府州县官署值班,供传呼役使。员额自八至二十四人不等。
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之副长官。又称“内阁协理大臣”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设责任内阁,始置。一或二人,特简。为国务大臣副领袖。掌佐总理大臣辅弼皇帝,总理政务。总理大臣因事未能到阁,得代为办理。九月,省
官名,汉置,为郡的属吏,东汉巴郡太守置此官,位在文学主事史、文学掾、史前,主文化教育等文学事。见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。
官名。宋朝选朝官及诸司使以上官任兵马钤辖,领一州、一路或数路兵马之事,其官高资深者则为都钤辖。金朝于京兆、咸平府置,掌巡捕盗贼。
使职名。唐肃宗乾元元年(758)置,以户部尚书李峘除都统淮南、江东、江西节度、宣慰、观察、处置等使,都统之号自此始,总诸道军事。德宗建中元年(780),以汴州节度使李勉充河南汴州、宋、滑、毫、河阳等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