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汰
官制用语。即解除不适于现职之官员的职务。《北齐书·文襄纪》: “(高澄)又沙汰尚书郎,妙选人地以充之。”
官制用语。即解除不适于现职之官员的职务。《北齐书·文襄纪》: “(高澄)又沙汰尚书郎,妙选人地以充之。”
官署名。宋朝礼部所属机构,掌印造、保管度牒。
官署名。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。世祖至元十七年(1280)、由蒙古侍卫总管府改立,掌编入卫军的蒙古军士。成宗大德七年(1303),分为左、右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。
指在京城各中央机构办事之吏。清制,京吏有三: 供事、经承、儒士。指京城各衙门的官吏,以别于地方官吏。《清会典》:“凡京吏之别三:一曰供事,二曰儒士,三曰经承。”
官名,黄帝受命时有瑞云,故诸官之长皆以云名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昔者黄帝氏以云纪,故为云师而云名。”杜注:“黄帝受命有云瑞,故以云纪事也。”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“官名皆以云命,为云师。”注:“应劭
西夏语官名。西夏置,职掌不详。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一五六“庆历五年闰五月”条记“夏国主曩霄遣鼎罗威明叶云、吕则依张延寿来谢册命。”鼎罗为威明叶云的官称。吴广成《西夏书事》卷十八译作“丁卢”。
官名。唐肃宗乾元元年(758)置,总诸道兵马,掌察所部善恶,不赐旌节。后行营亦置。又称都统使。
官名。宋代转运使司设置,掌管帐籍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掌并州尚书省吏部曹事务。《北齐书·后主纪》:“以并省吏部尚书高元海为尚书右仆射。”其职掌与“吏部尚书”略同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顺治二年(1645)设律例馆,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为纂修。乾隆七年(1742),律例馆并入刑部,仍设纂修官四人,以刑部司员兼充。掌纂修律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(976)置,掌煮皮为胶,以供诸司之用,设监官一人,以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