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缺
清朝官缺之一。亦称汉官缺。指为具有汉族籍身分之官员而专设之额缺。凡内外官缺中,除宗室缺、满洲缺、蒙古缺、汉军缺、内务府包衣缺之外,皆为汉官缺。在京官缺,汉军司官以上得用汉缺。在外官缺,满洲、蒙古、汉军、包衣亦皆得用之。宗室、满洲、内务府包衣亦常破例地使用汉官缺。
清朝官缺之一。亦称汉官缺。指为具有汉族籍身分之官员而专设之额缺。凡内外官缺中,除宗室缺、满洲缺、蒙古缺、汉军缺、内务府包衣缺之外,皆为汉官缺。在京官缺,汉军司官以上得用汉缺。在外官缺,满洲、蒙古、汉军、包衣亦皆得用之。宗室、满洲、内务府包衣亦常破例地使用汉官缺。
官署名。元惠宗至正十三年(1353 )为镇压元末农民起义军于昆山置,统领水军。其后,于镇江等地亦续置,迄于元亡。官署名。元至正十三年至十五年(公元1353~1355年)间,陆续于昆山(今江苏省昆山县)
官名。汉朝州郡职司教育的学官。亦称郡文学掾,省称文学。东汉末,王国、丞相府亦置。西晋郡国皆置。十六国前赵石勒立太学亦置。官名,汉朝郡国设此官,也称郡文学掾,简称文学,如有主事,则称文学主事掾。主管学校
见“直隶河道总督”。
官署名。即“典属清吏司”。
禁卫军指挥机构。唐朝十六卫之一,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左候卫置。设大将军一员、将军二员,与右金吾卫同掌宫中、京城巡警,烽候道路,以执御非违,领翊府及诸折冲府府兵。下设长史、录事及仓、兵、骑、胄曹参军
保的办事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八年(公元1939年)九月十九日公布的《县各级组织纲要》的规定,乡(镇)之内编制为保甲,每保以十甲为原则,不得少于六甲多于十五甲。保设保办公处,置保长、副保长
官名。东汉置,属卫尉,员一人,为右都候副贰,秩三百石。主剑戟士,领员吏二十三人,卫士四百一十六人,徼巡皇宫,及天子有所收考。官名,东汉置,属卫尉,佐都候掌剑戟士在宫中巡逻,秩三百石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
官名,大厩的别称,汉置,掌养御马。《资治通鉴·汉惠帝三年》:“都厩灾。”注:“都厩,大厩也,属太仆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仆》:“太仆,秦官,掌舆马,有两丞。属官有大厩、未央、家马三令,各五丞一尉
官名。三国魏丞相属官有主簿祭酒一人,以久任主簿者充任,秩第七品,省录相府众事。下辖主簿四人,品秩与主簿祭酒相同。蜀吴无。
做官的经历。唐白居易《短歌行》:“三十登宦途,五十披朝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