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熊氏
黄帝的另一称号。见“黄帝”。
黄帝的另一称号。见“黄帝”。
元代驿站的站官。设于大站,员额一至二人,以杂职人员充任,受敕,颁给俸禄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于京县,职掌相当于州“司兵参军事”,参见该条。
官制用语。即以铜铸成印章,在印柄系黑色的绶带,是标志一定官阶的服制,亦称铜印黑绶,规格在金印(章)紫绶、银印(章)青绶之下。汉朝规定吏秩在比六百石以上至千石者,多应用铜印黑绶。魏晋南北朝时,一些官职的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乾隆七年(1742)设。四人,以刑部笔帖式充任。掌满、汉文翻译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署名。元置,属中政院。秩正三品,掌哈思罕(今辽宁省旅大市北)等处、肇州(今黑龙江省肇州县东)、朵因温都儿(今内蒙古自治区札赉特旗雅克山一带)诸色人匠四千户,打捕造作。设达鲁花赤一人,万户一人,副万户
官名。宋初置,属西班诸司使,通常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改为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武略
官名。西夏置,为谏师位之一,为诸王之师。在中书、枢密位下,与中等司等。
官名。清朝僧录司副长官。天聪六年(1632)设,一人。由僧官带原品衔充任。分掌天下释教之事。道光二十四年 (1844) 定制,兼善世等衔。
官名。见“宝文阁”。
北魏地方基层行政官吏。孝文帝太和十年(486)“二月甲戌,初立党、里、邻三长,定民户籍。”(《魏书·高祖纪下》)五家立一邻长,五邻立一里长,五里立一党长。负责核对户籍,征发赋役。最初可复三夫兵役,后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