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清末各省司法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始设于东三省。宣统二年(1910),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司改设。掌全省司法行政并监督各级审判厅、检察厅及监狱。置提法使一人。下设总务、刑民、典狱三科,各
清朝后宫妃嫔于皇后之下分皇贵妃、贵妃、妃、嫔、贵人、常在、答应七等,常在列第六等,名分很低,无封号、定额。使用官女三人。未有爵秩的宫女名。清代置常在、答应位在贵人下,仅供使令,犹如西汉的家人子、东汉的
官名。西晋置,掌宫廷用马,属太仆。东晋省。官名。汉有龙马监,晋置龙马厩令,隶属于太仆,掌畜养良马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属领左右府,位在备身正都督下,佐其协领备身五职,负责宫禁侍卫。从五品上。东宫亦设,称“太子备身副都督”。
北洋政府置,为北京军政府时期礼制馆的长官,见“礼制馆”。
即“金部郎”。
明清乡试之主持者。又称“主司”。由皇帝简派。明朝每省用二人,清朝每省正、副各一人,惟顺天乡试用三人。考差主要由推举产生,乾隆(1736—1795) 中改用保举、考试并行之法。掌理批阅士子试卷,分别去取
宋朝诸府判官简称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置,为郡属官。《梁书·武帝纪》: “诏于州郡县置州望、郡宗、乡豪各一人,专掌搜荐。”
官署名。简称精膳司。明清礼部四司之一。掌宴飨、牲豆、酒膳之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膳部置。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一人,主事一人。南京礼部精膳清吏司亦设郎中一人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设郎中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