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“六部监门”。
①官名。唐肃宗乾元元年(758)改太史令置,为司天台(监)长官,升从三品,掌察天文,稽历数。北宋初为司天监长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名太史令,隶秘书省。辽朝沿置,亦名太史令。金朝秘书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五年(1372)置于四川纳溪县(今四川纳溪县),掌该处盐政、马政。设司令,以常选官为之,司丞,以内使为之。十三年罢,寻复置。十五年改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进行管理。后革该司。
武官名。清置,为健锐营的主官。见“健锐营”。
军阶名。清末新陆军中等官阶之一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官员等级,分三等九级,始置。为中等第三级,任管带官、参军官等,秩视都司,阶正四品。宣统元年(1909)修订,军官冠以某队(步队、马队)、军
官署名。“办理军机处”之简称。清朝中期以后辅助皇帝处理政务之机构。初设于雍正七年(1729),一说八年。时称“军机房”。十年,始称“办理军机处”。十三年十月,改设“总理事务处”。乾隆二年(1737)十
官署名。明洪武三年(1370)改原都镇抚司而置。后改留守都卫。八年复为留守卫。详见“留守五卫”。
见“特授”。
官名。明置,除负责漕运外,还兼提督军务,万历七年加兼管河道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。
吏名。南宋秘书省置,员二人,掌四库藏书。官名,宋置,掌四库藏书。《宋史·职官四·秘书省》:“中兴分案四:曰经籍,曰祝版,曰知杂,曰大使。吏额:都、副孔目官二人,四库书直官二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