挨选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月选班秩之一。按例应选官员,在本班中,依照先后次序选用,称为挨选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月选班秩之一。按例应选官员,在本班中,依照先后次序选用,称为挨选。
散阶称号。金朝始置,为文散官。正三品中,属四十二阶之第十阶。元朝沿置,升为正二品,宣授。明朝为文职正二品之升授。清初沿置,为文职正二品及武职中属八旗者正、从二品之封赠。乾隆三十二年(1767),始专封
官名。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 置,隶左、右肃政台,每岁春发使八人,以四十八条纠察州县。
官名。南朝宋明帝泰始六年(470)置,总明观属官。凡玄、儒、文、史四科每科置二人。南齐武帝永明三年 (485) 废。
官署名。元天历二年(公元1329年)置,属艺文监,秩七品。掌传刻经籍及印造之事。设大使一人,从七品;副使一人,直长二人,司吏一人。
市行政辅助组织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其作用在于沟通市政府各处局或科之间的意见,而谋行政意志的统一。由市长、参事、各局局长或各科科长组成,并得由参议员互选代表三至五人出席市政会议,院属市的秘书长、省属市的秘
官名。晋初设置,是与东閤祭酒相对应的官,见“东閤祭酒”。
官名。清末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一人,从四品,简任。掌领本厅审判事宜,并监督所属各官。
官名合称。指皇太后宫所置卫尉、少府、太仆。汉朝置,随太后宫为号,如“长乐卫尉”、“长信少府”、“长乐太仆”等,位在同号九卿上,无太后则不置。三国魏改汉制,定其位在九卿下,吴、蜀并置。晋复定位在同号卿上
政区名。宋真宗末年分全国为十五路,至真宗天禧四年(公元1020年),又分西川路为益州路与梓州路;分峡西路为利州、夔路;分江南路为江南东路与江南西路,共为十八路。经仁宗、英宗两朝至神宗朝初年而不变,是北
乡官名,汉置,其职不详,疑为掌教育爱护后代子孙。《后汉书·教顺帝纪》:“丙子,加元服。赐王、主、贵人、公卿以下金帛各有差。赐男子爵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级,为父后、三老、孝悌、力田人二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