抄事
吏官名。金代设于诸京留守司、按察司、路总管府及诸府、州等官署,掌抄录事目,书写法状。
吏官名。金代设于诸京留守司、按察司、路总管府及诸府、州等官署,掌抄录事目,书写法状。
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制用语。指地方军政长官自行选用官员,未经吏部正式任命,而由州、府的户曹行板文委派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“联合勤务总司令部”,见该条。
即“牧师菀令”,菀通苑。见“牧师菀令”条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侍卫之官。《魏书·奚康生传》:“后(康生)以勋除中坚将军、太子三校、西台直后。”
官署名。清朝制度,每年由御史一人、工部司员一人、步军统领衙门司员一人,共同组成管理街道厅,掌管京城的道路沟渠。见《历代职官表·历代职官简释》。
官名。清朝内阁典籍厅之办事官员。康熙九年(1670)改内三院为内阁后设。满、汉、汉军各二人。正七品。负责出纳文移及收贮红本、图籍等事项,并保管典籍厅关防。官名。清置,见“内阁典籍厅”。
清户部内部机构。南档房掌管档案,每三年稽查八旗人丁数目,编造各旗丁口档册,并掌户部满官员升补之事。设满堂主事二人以理其事。北档房不管理档案,掌缮写本部满、汉文题本、奏折,并管分拨各省报解的饷银,统计各
官名。北宋内侍省置,为宦官阶官,叙迁转内西头供奉官。神宗时定为正九品,哲宗时改从九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2),改为右侍禁。
通常指皇帝身边的近臣,包括朝廷官吏和宦官。朝廷官吏多指御史、给事中等,宦官有御前近侍,如打卯牌子、御前牌子、答应长随、尚衣、尚履等。国君的亲近侍从官员。《后汉书·伏湛传》:“近侍纳言左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