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词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户部十四清吏司

户部十四清吏司

官署名。清初户部沿明十三司之制,增设江南一司,共分十四个清吏司,每司都设郎中、员外郎与主事,一般是七、八人,最多到十二人,另外有笔帖式一百二十一人,经承六十八人,分别在各司办事。各司分别掌核各该省钱粮收支数日,并多兼管不属本省之事,后来新设的省区,也由事简的司兼领。因此,十四司的划分,既不是全指地区又不是全按业务性质,造成各司名不符实,甚为混乱。各司分职,大体如下:江南司掌核江苏、安徽两省的钱粮,及江宁、苏州织造的奏销,兼管各省动支“平籴”银两(动支经费每千两扣十二两五钱留存备用称为平籴)及地丁踰限事。浙江司掌核本省的钱粮及织造的奏销,兼管各省的民数、谷数。江西司掌核本省钱粮并管各省的协饷(协济邻省的经费)的动支。福建司掌核直隶、福建两省的钱粮与天津的海税,直隶的杂项开支,并管赈济和官房事务。司内分金科、保民科、河民科、直仓科、福仓科、支科、火房、井田科。湖广司掌核湖北、湖南两省的钱粮与武昌厂课、荆州驻防俸饷,兼管各省“耗羡”银两(赋税正额外多收部分称为“耗羡”)的动支。山东司掌核山东及东三省的钱粮,兼管盐课、参课及八旗官兵“养廉”银两(俸饷之外加给的银两称为“养廉银”)。司内设金科、民科、仓科及火房。山西司只管本省钱粮,不兼他务。河南司掌核本省钱粮兼管察哈尔俸饷及各省动支款项报销未结之事。陕西司掌核陕西、甘肃、新疆三省之钱粮,兼管各省茶课及京中各项动支款项。司内设金科、民科、粮科、支科、火房。四川司掌核本省的钱粮及夔关、打箭炉关的关税,并稽查草厂出纳、纸朱奏销,入官之款项,以及汇奏各地收成分数事。司内设民科、仓科、支科、火房。广东司掌核本省的钱粮并管八旗继嗣及本部所属官差的更替、汉官升补之事。司内设民科、仓科、火房。广西司掌核本省钱粮及梧厂、浔厂税收,兼管全国矿政、钱法(币制)及内仓出纳之事。云南司掌核本省的钱粮及各厂税课,并管漕政事务。司内设南漕科,北漕科、仓科、支科、火房。贵州司掌核本省钱粮,兼管全国关税及貂贡之事。十四司的分科,除已述及的福建、山东、陕西、四川、广东、云南六司之外,其他八个清吏司都设有金科、民科、仓科、支科及火房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礼部仪部

    官署名。明洪武二十二年 (1389) 改礼部四属部之一的总部而置。事礼仪、宗室分封、贡举、学校之事,设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从五品,主事一人,正六品。二十九年改名仪制清吏司。参见“礼部总部”。

  • 符节台

    官署名。东汉设令、丞,属官有尚符玺郎中、符节令史等。三国沿置。西晋省并御史台。参见“符节令”。官署名,汉置,掌符节事。台,类似今天的处科,台有率,即符节令。三国沿置,西晋省并御史台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

  • 步军司狱

    监狱名。宋置,由侍卫亲军步军司主管,拘禁该司所属犯罪军官与士兵。

  • 上路

    路的等级之一。元制,路分上下两等,十万户以上为上路,但地势冲要而户口稍减的也得列为上路。

  • 司牧局

    官署名。明洪武 (1368—1398) 中置孳牧所,后改孳牧所为司牧司,又改司为局。为光禄寺属局。置大使一人,从九品。掌养牲,以供宫膳、节令筵席、蕃使宴犒之用。嘉靖七年 (1528) 革。

  • 画堂

    宫中绘有彩画的堂室,也称画室。《汉书·成帝纪》:“孝成皇帝,元帝太子也。母曰王皇后,元帝在太子宫生甲观画堂。”参看“画室”条。

  • 右戎卫将军

    官名。即右领军卫将军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右领军卫将军。

  • 游学处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置总办一人,帮办数人。管理出洋游学生一切事务。三十二年,併入学部。

  • 司狱

    ①官署名。金朝管理狱囚之机构。设司狱一员,下设司吏二人、公使二人、典狱二人。②官名。金朝始置,设于各司狱官署,为管理监狱之官长,正九品,另有属诸节镇者,正八品。元、明、清三朝沿置,为司狱司之主官。又,

  • 宣表官

    官名。清朝礼部之属官。初设满州四人,后裁二人,乾隆(1736—1795)中省入太常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