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媛
妃嫔名号。北周置。是后宫中地位较低的妃嫔,仅在御婉之上。分上媛、中媛、下媛三个等级,地位分别相当于六府中的上、中、下大夫。
内命妇名。北周设置,为皇帝之妾,位视大夫。大夫有上大夫、中大夫、下大夫,故御媛亦有上媛妇、中媛妇、下媛妇。《隋书·礼仪志》说:“上媛自青衣而下六,中媛自朱衣而下五,下媛自黄衣而下四。”
妃嫔名号。北周置。是后宫中地位较低的妃嫔,仅在御婉之上。分上媛、中媛、下媛三个等级,地位分别相当于六府中的上、中、下大夫。
内命妇名。北周设置,为皇帝之妾,位视大夫。大夫有上大夫、中大夫、下大夫,故御媛亦有上媛妇、中媛妇、下媛妇。《隋书·礼仪志》说:“上媛自青衣而下六,中媛自朱衣而下五,下媛自黄衣而下四。”
官名。即突厥沙钵罗咥利失可汗十部每部首领“设”。
官名。 西周置。《庚季鼎铭》:“用左右俗父司。”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内大臣”。清朝侍卫处设,地位低于领侍卫内大臣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皇帝的侍从武官。《魏书·常山王遵传》:“世祖壮之,即日拜(内行阿干拓拔可悉陵)都幢将,封暨阳子。”参见“幢将”。
官署名。战国齐置。主管粮谷收藏与供应。《十六金符斋印存》卷一第一号: “左廪之鈢。 ”
即“弘义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”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改太医院使而置,一人,正五品,为太医院长官。二十二年,复改令为院使。
官名。隋朝门下省御府局次官,置四员,从七品上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为尚衣直长,隶殿内省。
唐朝宰相处理地方府州事务之公文,谓之堂案。
官署名。夏代的监狱名。《史记·夏本纪》:“(夏桀)乃召汤而囚之夏台,……已而释之……桀谓人曰:吾悔不遂杀汤子夏台。”监狱名。亦称钧台,本是一种可供游观的“台”,夏代末年为软禁商族首领汤的处所,属于特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