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明太祖吴元年 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 始置,掌祭祀礼乐之事,设卿、少卿、丞、典簿、协律郎、博士、赞礼郎等官。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以各祠祭署隶太常司。三十年改司为寺,官制仍旧。参见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六品。
官名。北周宣帝大成元年(579)正月置,为四辅官之一,是主要执政大臣,以申国公李穆任此。官名。北周设置,员额一人,备顾问参议,为四辅之一。《周书·宣帝纪》:“大象元年(公元579年)春正月癸巳,初置四
官名。明朝定,以称宗室郡主、县主、郡君、县君、乡君为妻者。给禄,不予政。明置,亲王、郡王的女婿称仪宾,意思是明习国仪作宾于王家。《续通典·礼十四·公主下降仪》:“明年又更定公主郡主封号婚仪及驸马仪宾品
官名。清朝道官之一。分掌道教事务。顺治(1644—1661)中设二人,隶于龙虎山正一真人,并由其保举,报部给札。道光元年(1821)定为正七品,依例升迁提举,缺出由知事等官升补。
官名。唐宪宗元和八年(813)废天威军后,以其军士隶左右神策军,乃置二员,从五品。
官名。《汉书·苏建传附苏武传》:“武与副中郎将张胜及假吏常惠等募士斥候百余人俱。”时武为中郎将,副中郎将当为其副贰。官名,汉置,掌领兵征伐或奉命出使。《汉书·苏武传》:“武与副中郎将张胜及假吏常惠等募
见“什帮处”。
官名。五代置。宋初用为武臣阶官,不领本职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 改从七品。 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武显郎。
卿大夫属吏。即家臣。《诗经·大雅·崧高》:“王命傅御,迁其私人。”毛亨传: “私人,家臣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