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词屋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平章政事

平章政事

初为宰相的职衔名义。唐太宗贞观八年(634) 诏李靖“每三两日至门下、中书平章政事”。渐演为官名。金朝尚书省置二员,从一品,与左、右丞相同为宰相,掌丞天子,平章万机。元世祖中统元年(1260) 中书省、尚书省置,为丞相副贰,从一品,后由一员增至六员,文宗至顺元年 (1330) 定为四员; 诸行中书省亦置二员,丞相缺则为长官。明初中书省置,从一品,洪武九年 (1376) 废; 行中书省置为长官,从 一品,亦九年废。


官名。金、元皆置。《金史·百官一·尚书省》:“平章政事二员,从一品,为宰相,掌丞天子,平章万机。”元代中书省、行中书省皆设此官。《元史·百官一·中书令》:“平章政事四员,从一品。掌机务,贰丞相,凡军国重事,无不由之。”行中书省的平章政事,则为地方高级长官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七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院试

    清朝童生取得生员资格的第三级考试。凡经县试、府试两级考试录取的童生,即可参加由各省学政主持的考试。因学政别称提督学院,故名。录取者即可入府、州、县学,成为生员。明清时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。明制,两京浙江

  • 令长丞尉

    令长丞尉指县令、县长、县丞、县尉四官。县满万户,即万户以上的县,置令,不够万户的县置长;县令、县长皆掌治其县。丞为令、长之副,佐令或长治其县。尉掌治安,主捕盗贼。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:“出补令、长、丞

  • 帮提调

    官名。清末各机构中所设提调一职之副手。官名。为提调的副职,见“提调”。

  • 国民参政会审查委员会

    国民参政会内所设审查议案的组织。见“国民参政会”。

  • 田地公

    官名。高昌国置。位在令尹之下,与交河公皆由王子出任。除国政大事由高昌王决定外,其余事务则由世子与交河公及本官随状断决。

  • 寝殿小底

    辽朝宫中杂役名。属著帐户司承应小底局,掌寝殿侍候事。例由著帐户充任。

  • 保兀儿赤

    即“博尔赤”。

  • 道录司正印

    官名。清朝道录司主官。掌天下道教之事。天聪五年 (1632) 设,一人,由道官带原品衔充任。道光二十四年 (1844) 定制,兼正一等街。

  • 州军府右户掾史

    州军府佐吏名。北齐置,见《州军府户曹参军”。

  • 大东丹国中台省右大相

    官名。耶律阿保机灭渤海国,改为大东丹国,以长子倍为国王,天显元年(926),设中台省统领政事,以左、右大相、左、右次相主其事。右大相位在左大相下,次相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