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江等处田赋提举司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崇祥总管府,掌平江地区大承华普庆寺田产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崇祥总管府,掌平江地区大承华普庆寺田产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与左、右典牧都尉同属太仆,掌管马、牛的牧养。六品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司谏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规定之一,即“参选”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唐初掌甲胄之官署,太宗贞观六年(632)改为甲坊署。
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文职。云南、贵州等省设有,设于县或土县内。正九品。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,受地方长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吏部。详“土官”。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云南省置二人:云南、孟运县各一人;贵州
散官名。明洪武四年 (1371)置,为钦天监散官,以授五官保章正。十五年废,改依文散官分授。
官名。南宋置,参掌尚书右选之事。
官名。唐朝于诸王府置。五代沿置,为诸司使之一。宋初属西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 定为同六品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
武官名。北齐设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从七品下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西汉丞相府置,职主谋议。《汉书·翟方进传》记李寻曾为议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