州判官
官名。宋代诸州幕职有签书判官厅公事和节度判官,如该州不设通判,则升判官为签书判官厅公事以兼之;小州判官、推官不并设,或以判官兼司法,亦有由他官兼判官者。辽节度州有军事判官,观察州有观察判官,团练州有团练判官,防御州有防御判官,刺史州不设判官。金沿设,防御州判官一人,秩正八品,刺史州判官一人,秩从八品,掌签判州事,专掌通检推排簿籍。元亦于州置判官,上州一人,秩正七品;中州一人,秩从七品;下州一人,秩正八品,协助知州、同知处理政务。明制,州判官无固定员额,秩从七品,掌与元同。
官名。宋代诸州幕职有签书判官厅公事和节度判官,如该州不设通判,则升判官为签书判官厅公事以兼之;小州判官、推官不并设,或以判官兼司法,亦有由他官兼判官者。辽节度州有军事判官,观察州有观察判官,团练州有团练判官,防御州有防御判官,刺史州不设判官。金沿设,防御州判官一人,秩正八品,刺史州判官一人,秩从八品,掌签判州事,专掌通检推排簿籍。元亦于州置判官,上州一人,秩正七品;中州一人,秩从七品;下州一人,秩正八品,协助知州、同知处理政务。明制,州判官无固定员额,秩从七品,掌与元同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皮下大夫毳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战国魏等国置。掌铜器铸造及保管。《魏安邑铜钟铭》: “安邑下官重(钟)。 七年九月, (府)啬夫某, 治吏狭(造)之。 ”
官名。南宋初年置,为临安府行政长官。孝宗乾道七年(1171)罢,以皇太子领临安府尹事。九年复置。
官名。清代至民国时期蒙古每旗设拜达生,掌王府内的会计、保管、建筑、仪仗等事项。
官署名。北宋王安石变法时推行市易法的机构,掌估定物价,收购滞销货物,平抑物价,借贷官钱或赊货给商贩,收取一定利息;采购三司所属各司各库所需物资。见《宋史·王安石传》、《宋史·食货志下·市易》、《文献通
官署名。汉朝置,属御史台。《宋书·百官下》: “掌护驾。”设侍御史掌其事。三国以后不置 。官署名,汉置,属侍御史,掌护驾。《宋书·百官下》:“秦置侍御史,汉因之,二汉员并十五人,掌察举非法,受公卿奏事
见“内三院学士”。
官署名。①即“南宰相府”。②清朝内务府所属之机构。乾隆(1736—1795)初年置于南长街南口之南花园。掌承应宫庭奏乐演戏之事。总管内务府大臣及堂郎中常来园内办公,以区别于西华门内之本府,故称。道光七
官名。秦置,入汉因之。属廷尉,秩千石。东汉减为六百石。职掌助廷尉平决诏狱。官名,秦汉皆置,属廷尉,西汉秩千石,东汉六百石。掌逮捕犯人,平决诏狱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廷尉
官名。金朝太后两宫官,掌承奉汤茶及酒果。秩正八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