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魏置。属代尹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七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官名。北魏初置,属代尹,秩七品上。掌语言通译之事。
内官名。皇帝嫔妃。三国魏明帝置,太和(227—233)中定其位比关内侯。西晋武帝定内官,置为九嫔之一,位视九卿。南朝宋孝武帝省,明帝泰始元年(465)复置,三年列位九嫔。南齐沿置,陈亦为九嫔之一。隋炀
见“右卫”① 。
官名。北宋哲宗绍圣四年(1097)置,掌城寨兵马事,招置弓箭手,任满三年升正将。
见“抚谕使”。
元新附军之一种。原为南宋招降蒙古、色目人所组成的军队。归附元朝后以其能通蒙汉语言,改编为通事军。
官名。金置,见“笔砚局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学司所属五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。宣统二年(1910),随司改属海军部。掌厘定海军各类训练章程,稽核训练成绩,筹拟雇用练船、教员、洋员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次官,员二人,省称小司寇。佐大司寇卿掌刑政,主持刑法的制订及执行。正六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北周仿《周礼》之制设置,为大司寇卿的副职。《
即“典农司马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