屯达
吏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每旗置屯达,意即村长,受札萨克之命,处理村内之事。
吏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每旗置屯达,意即村长,受札萨克之命,处理村内之事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为朝廷派驻诸镇监察政务的官员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流外三品蕴位。
匈奴官名。位次左、右大将,以单于同姓贵族任之。汉时匈奴官制,自单于以下置左右贤王、左右谷蠡王、左右大将、左右大都尉、左右大当户,凡二十四长,大者领万骑,小者率数千。诸大臣皆世官。匈奴官名。汉时匈奴设此
妃嫔号。北魏太武帝时置,孝文帝改定内官后,在皇后之下,位视大司马。北齐武成帝河清(562—565)新令,位比丞相。后主武平五年(574)置左、右娥英后,降为比二大夫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制造铅弹。
即“安徽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阁所属办事机构。掌校阅、缮写“汉本房”翻译“通本”之满文贴黄,并负责一切满文缮写。同时掌管实录库及皇史宬收藏,每日进呈实录收发、增注王公世爵“皇册”(“世袭官员册”)、收贮八旗世爵家谱等
官署名。清朝户部诸司及工部节慎库所属机构。顺治 (1644—1661) 中置,分掌出纳款项之事。
初指掌握一方军政的军事长官。如两晋之持节都督,唐、五代之节度使等。《晋书·范宁传》:“又方镇去官,皆割精兵器仗以为送故,米布之属不可称计”。《新唐书·宪宗纪赞》: “由是朝廷益弱,而方镇愈强”。后成为
元制,凡征集未成年人所组成的蒙古军或探马赤军,称为渐丁军。参见“牌头(1)”。
官名,即太子詹事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复名詹事。参见“詹事”。官名。唐有此官,为太子官属之长,统东宫事。秦始置詹事,掌皇后和太子家事,东汉废,魏晋复置,历代相沿。唐初也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