委署主事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。即尚未实授之主事。设于礼部铸印局、钦奉上谕事件处、侍卫处及内务府各司处等机构,均有额定人数。一般以笔帖式委署,由各衙门长官派委。任满可升主事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。即尚未实授之主事。设于礼部铸印局、钦奉上谕事件处、侍卫处及内务府各司处等机构,均有额定人数。一般以笔帖式委署,由各衙门长官派委。任满可升主事。
文书名。① 军中文书统称。凡征召、罪责、晓慰等皆用之。② 朝廷有大征讨,为申明出师之名,晓谕将士奋力诛讨而颁布的文告。
兼行天水太守之职事。《后汉书·冯异传》:“帝复令异行天水太守事。”郡太守,掌治其郡。
官名。北魏少府所属有中尝药监,秩从五品下。
官名。辽朝置,属北面官。宣徽北院官员,在知北院宣徽事下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掌铨查六宫。三品。
官名。即刑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刑部员外郎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《梁书·武帝纪》下:“(太清元年547) 以大将军侯景录行台尚书事。”
官名。唐朝司农寺九成宫总监属官,置一人,从七品下。
县分职吏名。北齐于京外诸县置市长,掌县治所在市场的管理。
官署名。北齐鸿胪寺始置,有令、丞,又有奉礼郎三十员。隋朝有令二员、掌仪二十员。唐朝置令、丞各一员,掌凶礼丧葬之具,又有司仪、掌设、斋郎、幕士等属员。宋初存其名而无除授。明洪武三十年(1397)改殿庭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