坊公所
民国时,坊自治机关,设坊长一人,办理坊自治事务及市政府、区公所委托办理事项。
民国时,坊自治机关,设坊长一人,办理坊自治事务及市政府、区公所委托办理事项。
官署名。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 始置,设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从五品,主事一人,正六品。十八年迁都北京,遂罢。参见“北京行部”。
见“十猛将军”。
官名。又称“伞房掌盖”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北鞍库之属官。初设时称“掌伞总领”,二人,康熙三十三年(1694)增为三人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改是称。正六品。掌伞房事。凡皇帝御殿或祭祀行礼,则负责张
官名。唐高宗上元二年 (675) 始置,员二人,正九品下,为舟楫署次官,掌运漕隐失。玄宗开元二十六年 (738) 罢。宋初仅存空名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
官名。即“录勋清吏司郎中”。
唐代在凌烟阁上绘制功臣图象以示荣誉奖励。杜甫《丹青引》诗形容曹霸画的凌烟功臣的形象说:“良相头上进贤冠,猛将腰间大羽箭,褒公鄂公毛发动,英姿飒爽来酣战。”
官库名。见“西染色库”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,亲卫府置,员十人,品秩同承议郎。选后妃之家有服亲属及翰林学士、三衙管军官在正任观察使以上者子孙充任,掌殿庭宿卫之事。五年罢。武职侍从官名。宋置,见“三卫官”。
佛号。简称班禅。藏传佛教格鲁派两大活佛转世系统之一。“班”为梵文“班智达”之略称,意为学者。“禅”藏语意为“大”,“班禅”即大学者之意。清顺治二年(1645),卫、藏首领蒙古和硕特部固治汗尊宗喀巴四传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制度之一。又称对易、对替、两易、对移。凡官员因避亲嫌,或因罪被劾受轻罚者,得与其他官员换任。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。亦称对移。官员因避亲嫌或因罪被劾受轻罚者, 得与其他官